火殺
遊戲《三國殺》的基本牌
目錄
使用目標: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其他角色。
作用效果:你對目標角色造成1點傷害。
◆火【殺】:【殺】的一種,這張【殺】所造成的傷害為火焰傷害。當你響應某事件的效果使用【殺】或打出【殺】時,沒有特別聲明則普通【殺】和屬性【殺】都可以使用或打出。
裝備朱雀羽扇時所有的普通殺都可以變成火殺。
◆你於每個出牌階段內只能使用一張【殺】。
相關FAQ:
[Q]能否對自己使用【殺】?
[A]不能。
[Q]普通【殺】與火【殺】有什麼區別?
[A]在作為響應錦囊結算打出時,所有的【殺】都具有同樣的效果,例如在結算【南蠻入侵】或者【決鬥】時。但在使用【殺】造成傷害時,火【殺】能造成火焰傷害,火焰傷害可令裝備了藤甲的目標角色傷害加1。
[Q]表述為“每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的技能中的“目標角色”如何理解?
[A]你使用的【殺】當前的結算目標。此類技能是你對該【殺】當前的結算目標執行該【殺】的效果造成傷害才能發動。
例如:裝備【古錠刀】的太史慈發動【天義】拼點贏后,對都處於連環狀態且沒有手牌的A和B使用火【殺】(按行動順序排列)。首先對A進行結算,A沒有使用【閃】進行響應,太史慈在造成傷害時觸發【古錠刀】,A受到2點火屬性傷害重置其武將牌並觸發連環,由於此【殺】當前的結算目標是A不是B,太史慈對B造成2點火屬性傷害時不會觸發【古錠刀】,B受到2點火屬性傷害重置其武將牌。然後對B進行結算,太史慈在造成傷害時觸發【古錠刀】,B受到2點火屬性傷害。
例如:裝備【麒麟弓】的太史慈發動【天義】拼點贏后,對小喬和A(按行動順序排列)使用【殺】,首先對小喬進行結算,小喬在受到傷害時發動【天香】將此傷害轉移給A,由於此【殺】當前的結算目標是小喬而不是A,太史慈在造成傷害時不可以對A發動【麒麟弓】。
例如:祝融使用屬性【殺】對目標角色造成一次屬性傷害觸發連環后,不可以對其他受到連環傷害的角色發動【烈刃】。
例如:祝融對處於連環狀態的小喬使用火【殺】,小喬在受到傷害時發動【天香】將此傷害轉移給處於連環狀態的A,A受到火屬性傷害重置其武將牌觸發連環,小喬受到火屬性傷害時不發動【天香】,祝融在對小喬造成傷害后不可以對其發動【烈刃】。
例如:徐盛使用對小喬使用【殺】,小喬在受到傷害時發動【天香】將此傷害轉移給另一名角色,徐盛在造成傷害后不可以對該角色發動【破軍】。
卡牌分佈:
軍爭擴展5張(♥×3張,♢×2張)
花色及點數:♥4 ♢4 ♢5 ♥7 ♥10 均為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