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拉手舞

高山族拉手舞

“拉手舞”是高山族民間舞蹈中歷史最為悠久、流傳廣泛的一種自娛性舞蹈。在婚嫁、喜慶節日的時候,都跳拉手舞。

2008年6月7日,福建省華安縣申報的“高山族拉手舞”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序號:662 Ⅲ-65。

歷史淵源


高山族拉手舞
高山族拉手舞
台灣省高山族地區在距今一千多年前,就已有這種歌舞活動了。據《北史·流球傳》中記載:“歌呼踏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予上膊,搖手而舞。”這種一人領唱,眾人相和,踏地為節的情形,與現在高山族“拉手舞”的特點是基本一致的。清代《台灣生熟悉圖像》中畫有一幅身著高山族服裝的若干人,拉手而舞的形象。其獨特的拉手方法及踏足環舞的姿態,亦與今日“拉手舞”相一致。

藝術特色


“拉手舞”男女均可參加,日常娛樂時,少則三、五人,多則數十人,盛大節日可達數百人之眾。舞時,分別圍成一圈或數圈,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擔任領唱。歌詞內容有歌頌祖先的、讚美英雄的、祝賀豐收的、鼓勵生產的、歌唱團結的及見景生憎愛分明即興而歌等。在歌詞中往往有很多虛詞、襯詞,如“哪羅彎哪依哪喲”、“因乃喲嗬因海呀”等,有時一段歌從頭至尾都用虛詞,也有在開始或中間加入一些虛詞的。
在熱烈的歡舞中,有些男子會興奮地彎下腰去用雉羽掃過地面,再起身繼續向前跳動,身體不斷的一起一伏,甩得羽冠上下飛舞,歡騰的人群、如潮的歌舞,不斷地翻卷著,忘情的圍觀者隨時都可能被捲入歌舞的海洋中去。
“拉手舞”的動作主要由“上步”、“撒步”、向各方面的“抬腿”、“踏腳”等步法組成,由於節奏、組合的變化,舞步頗為豐富。男子還有大幅度的向前跳躍、全蹲,繼而直立起等較激烈的動作。

藝術形式


有兩種:
一種是舞者相互間雙手自然拉起,或以小拇指互相勾連,人們稱之為“小拉手”;
另一種是舞者和兩側間隔一人,於身旁一人的身前或身後交叉拉手,手臂相鎖,此為“大拉手”。由於舞者拉著手,所以上身動作不多,而是側重腳步的變化。步法有:“左右悠抬”“上步後撤”“單腳左跳”“雙腳跳躍”“全蹲躍起”等。小拉手式:雙臂多前後或上下不同幅度地擺動,身體前俯後仰。著盛裝的男子深向前彎,使帽子上的長羽毛拂地而過,輕揚而起,很有特色。大拉手式:以隊形排面的變化居多,或向兩側移動,或先向圓心密集,繼而後撤散開。參加人數少時,歌舞清新;人數多時,舞蹈場面壯觀,歌聲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