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租賃
國際租賃
國際租賃,是指一國承租人以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向他國出祖人租用所需生產設備的交易活動。為克服價值巨大商品在國際貿易中面臨困難而產生的一種商品信貸和金融信貸同時進行的籌措資金的特殊形式。是利用外資的方式之一在此種安排下,租賃公司墊付資金,購買設備,租給用戶使用。用戶支付租金,取得設備使用權。期滿后,承租人有權退租、續租或留購。國際租賃又分為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目前國際較多採用的槓桿租賃和出售與返租式租賃即是融資性租賃派生出來的兩種特殊形式。槓桿租賃涉及大多是較大資本項目。出租人一般只出全部設備金額的20%-40%資金,其餘資金以出租設備為抵押,由金融機構貸款。出售與返租租賃是企業將所擁有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再向租賃公司將設備租回繼續使用。
國際租賃 international letting and hiring
國際租賃
指位於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期間內將出租財產交承租人有償使用的租賃關係。國際租賃關係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國家或國際經濟組織,客體一般為價值較高的動產或不動產,如工廠的成套設備、建築設備、採礦設備、煉油鑽井設備、輪船、碼頭港口設備以及飛機、機場等。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以某一特定物租與他方並收取租金;承租人支付租金並享有對該物的使用權與收益權。租賃關係終止后承租人將該物返還出租人,或根據雙方約定,將該物轉歸承租人所有,或由承租人以低價收購,或由承租人支付較低的租金繼續租賃。這種租賃關係屬於債權關係,也具有某些物權性質,如有第三人(包括財產的所有人)侵害承租人使用權時,承租人有權依一定程序申請予以排除。
國際租賃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開始發展起來的,最早出現於美國。50~60年代,西方國家紛紛建立租賃公司,並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後來擴展到日本、澳大利亞,以及第三世界。70年代以後有一些國際金融組織成立租賃公司,並設立分支機構,經營國際租賃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1年成立了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后又同日本東方租賃公司合資成立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租賃引進先進技術設備。
國際租賃
沒有監管容易造成市場混亂,監管過於嚴格限制了租賃的發展。市場特徵反映了對租賃市場的需求和普及。主要從四個方面表現:客戶對租賃的知曉程度和成熟度、競爭的程度和基礎、供應商對租賃的理解和依賴程度、區域化/全球化。跟隨母公司開展業務、跟隨客戶開展業務、追求利潤開展業務。並不是所有設備都適合租賃。只有具備能產生大量現金流,足以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可以輕鬆回收,輕鬆處理的設備才具備租賃的市場特徵。隨著產業熱點的轉移,租賃物件的種類也發生變化。
國際租賃
它們專營國際租賃業務,一方面自籌資金,購買機器設備或其他物品,存儲待租;另一方面負責出租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零件和提供技術諮詢等服務工作。
又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作為製造廠商的獨立公司、工廠、企業之下設立租賃部門,法律實體是製造商;另一種形式是在製造廠商之下設立租賃公司,該租賃公司是獨立的法律實體,有自己的獨立名稱和機構,有獨立的帳戶,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它們或以借貸人的身份,向租賃公司提供信貸以獲取利潤;或者成立自己的租賃公司,獨立經營租賃業務。
指製造廠商或租賃公司與銀行組成的聯合組織。
例如,60年代中期,英國、法國、義大利、荷蘭和其他國家銀行組成國際租賃協會,在盧森堡建立總部,主要職能是協調所有參與銀行成員所控制的租賃公司的國外租賃業務,包括法國、義大利、比利時、瑞士和瑞典等國家的租賃公司。這種國際性租賃組織是在租賃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條件下出現的。此外,在國際租賃市場上還有經銷商和經紀人,大的經銷商並起著重要作用。他們在許多國家設有銷售點承接大出口商或製造廠商委託的租賃業務。經紀人則代表出租人或承租人尋找交易對象,並代表委託人與對方磋商租賃條件,促成交易,從中收取手續費。
按租賃期限,可分為短期租賃、中期租賃和長期租賃。短期指1年以下,中期指1~3年,長期指3年以上,有的長達10~20年。大型設備、尖端技術設備通常使用長期租賃。
專業租賃
一般由製造廠商的租賃部或專業租賃公司經營。適用於技術發展迅速的商品,如電子計算機、汽車等,期限較短,租金較高。
服務型租賃
出租人除租賃物品外,並承擔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提供燃料、原料、部件以及負責培訓技術人員。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包括上述各種費用在內。在合同到期前,承租人有權發出書面通知,取消合同,退還設備。這種租賃方式一般是中期租賃。
資金租賃
或稱融通資金的租賃。出租人從銀行獲得貸款,然後由出租人再向承租人出租機器或設備。這種租賃方式以租賃機器設備為主,出租人從租金中全部收回墊付的資本,期限較長,一般為3~5年。這種租賃方式實質上是給予承租人以長期信貸的一種租賃方式。如果出租人不是製造商,出租人(租賃公司)用銀行貸款與製造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設備,然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把設備租賃給承租人。這種方式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在合同期內,承租人無權取消合同。在合同期滿后,可以延長租賃期限,或者由承租人以低價收買租賃的設備,取得所有權。
信貸租賃
又稱為衡平租賃。按照這種方式,由出租人(租賃公司)提供租賃設備所需的資金的20~40%,其餘60~80%的資金,由其他銀行或財團借貸,出租品的所有權屬租賃公司。出租品由租賃公司(出租人)租賃給承租人,租金較低。這種方式通常用於大型設備。
槓桿租賃
(leveraged lease),或稱代償貸款租賃。用於租賃大型設備或成套設備,實質上是一種抵押貸款的租賃方式。當租賃公司對價格很高的設備無力籌措資金時,向銀行或保險公司貸款,購買設備作為租賃物品,而把購進並出租的設備向銀行或保險公司作為抵押,同時,指定承租人向銀行或保險公司按時支付租金,償還貸款,獲得對出租品的使用權與收益權,租賃公司從中收取傭金。
綜合性租賃
這是將租賃與其他貿易方式結合在一起的租賃方式,包括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的租賃方式和與對外加工裝配相結合的租賃方式等
仲利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1.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指出租方按承租方的意向購買機器設備,並以租金的形式給予出租方補償,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不僅彌補了其本金,而且還可以獲取收益。這種租賃方式的租賃合同一般時間較長,包括了整個設備的使用年限,當合同結束時,機器的價值已全部以租金形式返還出租者,因此殘存設備的所有權屬於承租方,而且承租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更改協議內容。承租人負責設備的維修與保險等費用。
在整個設備使用期內只租給一個用戶,租賃公司按設備成本利息加上費用,分攤成租金向承租人收取,是最基本的租賃形式。
2.槓桿租賃
槓桿租賃多見於價格昂貴的設備和固定資產。由於所需資金金額巨大,出租人無力獨自購買,以設備本身和設備出租后租金的受讓權為擔保,向銀行貸款,用貸款和一部分自有資金購買設備,再把設備出租給承租人,用租金償還貸款本息。
在這種租賃方式中,出租人居中,從承租人處收取資金,並需歸還銀行貸款。出租人對其所貸款項負責,若承租方違約,出租人承擔損失,銀行本息照付。
槓桿租賃方式結構複雜,當事人較多,是租賃貿易中較特殊的方式。租賃合同一經達成協議,不得中途撤銷。槓桿租賃並非完全屬於全部回收性租賃,也不是僅一次性就簽訂租賃合同。
3.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方式中,出租人擁有原始設備,承租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租賃機器設備時間的長短,付給出租人租金。租期結束后,如果承租人無意再租或購買該設備,可以把設備歸還給出租方,出租人可以繼續把設備出租給下一個承租人。
經營租賃合同期間,承租人可以中途解約。如合同中附有違約責任條款,應遵照執行。租賃期間,設備的維修費、保險費和資產稅均由出租方負擔,租金也較高。
這種形式的租賃期限較短,在設備使用有效期內不僅租給一個用戶,每個用戶所繳付的租金只相當於設備投資的一部分。
經營租賃的標的物是通用設備,出租人通常是生產製造商兼營的租賃公司或者專業租賃公司。
4.回租
回租,即承租人將自有設備作價賣與出租者,先將固定資產轉變為現有資金后,再將原設備反租過來,採用分期交付租金的辦法。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原來屬於自己的設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簽訂租賃協議,然後再簽訂買賣合同,由出租人購進標的物,將其租給承租人,即原物主。這種租賃方式主要用於不動產,由於承租人缺少資金而出售不動產以籌措所需資金。
回租租賃均為融資租賃。標的物的售價將分攤在各期租金中,往往並不反映真正的市場價,多取決於承租人所需資金的數額。
5.綜合性租賃
綜合性租賃是租賃與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對外加工裝配、補償貿易及包銷等其它貿易方式相結合的租賃方式。但租賃與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相結合的 方式,必須是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以外的部分。具體來說,由出租人將機器設備租給承租人後,承租人或用租賃的設備生產出的產品償付租金,或用加工裝配 所獲工繳費頂替租金分期償付,或把產品交出租人包銷,由其從包銷價款中扣取租金。
我國的租賃市場主要由租賃專業公司、中國銀行的信託部門(中國銀行信託諮詢公司)以及各級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組成。這些公司在租賃業務的經營 中,一般是通過將外國製造的設備租給本國企業使用,或把我國的部分機器設備出租給國外公司、企業的形式來進行。有時這些租賃部門也為國內用戶單位 介紹國外的租賃公司,由租賃部門作擔保,國內用戶可直接與國外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入設備。
從我國國陸租賃業務來看,租賃方式多以融資租賃(金融租賃)為主,即 由國外租賃公司或我方公司墊付資金,購進企業所需設備,並分期支付租賃費,以取得設備的使用權。在租期內,企業用設備投產的所創外匯,分期償還總租 賃費,最後以象徵性的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
國際租賃的優勢與局限性
1、國際租賃對承租者的好處
國際租賃
②能爭取引進時間。國內生產企業如果向銀行申請貸款和外匯,再委託進口公司購買所需設備,一般來說,時間是相當長的。而使用融資租賃的形式,通過信託公司辦理,可使融資與引進同步進行,既減少了環節,又縮短了時間,使進口貨物很快落實,從而達到加快引進的目的。
③有利於企業的技術改造。企業採用租賃方式,能經常替換殘舊和過時的設備,使設備保持高效率及其先進性,使企業產品更具有競爭力。尤其是經濟壽命較短或技術密集型的設備,用經營租賃方式引進最新設備,出資者負責維修,更能使企業的技術改造有所保證。
④不受國際通貨膨脹的影響。租賃合同;經雙方認可,根據租賃時設備的售價初銀行利息而確定的金額,在寫成正式書面合同文件后,就固定了下來。因此,在整個租期內,合同條款不會變動,即使遇到通貨膨脹或國際貸款利率上浮等情況發生,也不能改變合同中已訂的價款、利率和租金。
⑤能減少盲目引進的損失。購買引進設備,一旦發現其產品不符合國內外市場的形勢和要求,要想很快脫手是相當困難的。若壓價出售,會使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暫時閑置不用,又會使企業背上沉重的包袱,佔用資金;勉強維持生產,而產品又銷售不出去,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而採用經營租賃方式,靈活方便,如果發現情況不好,則可立即收手退租,力求使企業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⑥有利於適應暫時性和季節性需要。有些設備在生產中的使用次數不多,卻又不可缺少,如探測儀器、儀錶等;有些設備受生產的季節性影響較大,適用的時間少,閑置的時間多,如農用設備等。如果購置備用,則造成積壓浪費。而採用租賃形式,急迫便利,又節約,還能節省保管和維修費用。
2、國際租賃對出租者的好處
①是擴大設備銷路的新途徑。機器設備只有儘快銷售出去,才能收回資金,促進生產的進一步發展。如果需要設備的用戶,缺乏資金又不易獲得銀行貸款,難於一次付清貨款時,就難以達成交易。採用租賃貿易的方式,以租金的形式回收資金,是商品擁有者擴大商品銷路的一條新途徑。出租者承接租賃業務,起著促進達成交易的作用,並能從中獲得一定的利益。
②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出租者在設備出租期間所獲得租賃費的總和,一般都比出售該設備的價格要高。而設備的所有權仍屆於出租者,使其收益更安全可靠。同時,在租賃期間內,出租者還可向承租者提供技術服務,包括安裝、調試、檢測、維修、保養、諮詢和培訓等,也可以從中獲得一定的額外收入。
③能得到繳納稅金的優惠待遇,可以享受稅負和加速折舊的優惠。採用融資租賃形式出租的設備,國家一般均不將其作為該企業的資產處理,因此能在本國獲得減免稅的待遇。
國際租賃貿易的局限性
①租金高昂,即比用現匯或外匯貸款購買的代價高,從而提高了產品的生產成本。通常情況下,高出的幅度可達12%一17%左右。
②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只有使用權,設備的所有權仍屬於出租者。因此,承租人不能將租賃物進行技術改造、抵押或者出售。
③租賃設備在租用期滿后的殘值,仍屬於出租人所有。如果採用經營租賃方式,承租人對於在設備使用期間內所確定的租金,沒有經過仔細的調查研究,核算租用設備的使用壽命及其利用率,將是一筆很大的損失。
④長期按規定支付租金,而設備利用不充分,則生產成本將會增加。
⑤租賃契約經雙方簽訂認可后,一般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果一方毀約或不履行有關條款,就要賠償對方損失,且罰款較重,因此應慎重考慮。
國際租賃貿易的作用
國際租賃貿易的在各國的經濟活動中佔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微觀和宏觀兩個方面起著作用。
租賃貿易實質上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貸的一種方式,對供需雙方特有的優越性體現在:
對承租人而言,租賃的設備,不作為企業的負債記錄,不影響企業的舉債能力,可以增強流動資金的周轉能力,改善企業的資產質量。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列入生產或經營成本,降低了企業應稅收人的數額。承租人可按自身需要選擇生產廠商和所需設備。承租人只須和租賃公司達成協議,資金和採購設備均由租賃公司負責,業務環節減少。
承租人還可以分享租賃公司所享受的減免稅優惠、資金運作優勢及優越的談判地位,降低租金支出。
對出租人而言,出租人購買設備進行租賃業務,作為設備所有人、可享受投資減稅待遇,以及折舊或按政策加速折舊的優惠。
金融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租賃貿易是一種金融業務。擴大了資金投放市場,且貸款風險較小。
專業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所購設備款項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可以抵押貸款,但仍享有全部減稅利益。
一些大型製造公司在往附設租賃公司,通過以租代銷擴大出口業務,成為行之有效的促銷方式。
國際租賃對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
1.國際租賃在擴大一國的生產規模和促進設備更新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各國製造企業為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力,要求更新陳舊設備,擴大生產規模,形成對資本投資的需求高漲。但很多國家財政困難,無法解決資金短缺問題,租賃作為新型融資渠道,通過商品資本的形式,滿足了擴大再生產的需求,對推動一國的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2.國際租賃在促進國際資金融通和商品交流方面發揮著紐帶作用
從金融角度看,通過國際租賃的方式進行國際投資,比單純的國際信貸安全可靠,成為國際間直接投資的一種特殊形式。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租賃,一方面利用外資,另一方面引進先進設備,藉以發展本國經濟。
從商品貿易角度看,通過國際租賃,既可以解決產品滯銷問題,又可滿足國內外用戶對設備的需求。就發展中國家來說,只需動用少量外匯資金,就能租到所需設備,且在租賃期滿后可以低價購進。所以,國際租賃業務實質上也是一種國際商品貿易。
3.國際租賃為發展中國際在技術引進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
通過國際租賃業務,承租人可以完全掌握其所租用設備的使用技術,同時,採用國際租賃方式引進技術,有利於引進方不斷採用新技術、新設備。
以融資租賃為例說明國際租賃貿易的一般做法:
用戶企業將已選定的租賃物品向租賃公司提示,井填寫租賃委託書。租賃委託書中應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狀況及經營指標。如有必要,應表明可以提供的擔保。
洽購標的物
由用戶企業或租賃公司或雙方聯合,與租賃標的物的製造廠或供應商磋商購買標的物的貿易條件。
簽訂租賃合同
當購買標的物的貿易條件已商定,租賃公司即出具租賃費估價單。雙方然後就租期、租金、租賃標的物的交接驗收、維修保養以及保險等條件達成一致,並簽署租賃合同。
簽訂購貨合同
租賃公司與製造商就事先談妥的貿易條件,正式簽訂購貨合同。
交貨驗收
製造商按合同規定直接向用戶企業交貨。我國企業以租賃方式引進設備,其手續等同於一般進口貿易。用戶企業驗收合格,以承租人身份向租賃公司出具驗收收據。
支付租金和履行合同義務
承租人應按合同規定定期支付租金,並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租賃公司亦應按合同規定,承擔保險和維修責任。在融資租賃中,一般由用戶自行維修。
期滿留購
融資租賃期滿后,通常標的物所有權即歸承租人所有。租賃合同也可規定由用戶支付一定數額的設備殘值后,才擁有所有權。
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遠東國際租賃
中航技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中航國際租賃
中航技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是專業的租賃服務商及品牌經銷商。公司主要從事:民用飛機、機電、運輸設備等資產的融資租賃(包括直接融資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槓桿租賃、聯合租賃)和經營性租賃;對租賃物品及抵償租金物品的變賣、處理業務;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實行核定的進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術進出口等經批准的業務,國內貿易(除專項規定),系統集成,展覽,投資,諮詢。
浙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先後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銀監會批准的主營融資性租賃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成立於1984年,總部設在浙江省會杭州市,在寧波、金華設有分公司。現有總資產56.8億元,員工163人。是中國金融租賃行業的領先優勢企業,2001年至今擔任行業協會會長。截止2004年6月,公司累計租賃投放人民幣320多億元,根據國際租賃實踐經驗,可帶動相關投資1600多億元,新增產值近3200億元人民幣。在公司租賃支持的2300多家企業中,利稅超千萬元的浙江企業已超過300家,其中285家進入“五個一批”,包括萬向集團、新和成股份、精工科技、華倫電纜、桐昆集團、金洲集團等代表浙江產業形象的大中型企業集團、地方骨幹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