圉縣

圉縣

圉縣,春秋時鄭地,《左傳昭公五年》“韓宣子如楚送女反,鄭伯勞諸圉,”后屬魏,漢置圉縣,晉廢,後魏復置,后改曰圉城,北齊廢,隋復置圉城縣,唐廢,故城在今河南杞縣南五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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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現在是杞縣的一個鄉鎮,起名為圉鎮(後來簡化為“於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