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華

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警令部原主任

陳新華,曾任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

人物履歷


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

人物事件


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陳新華分管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該看守所嚴重違反相關紀律,冒領市財政經費220.06萬元,並截留其中135.57萬元用於其他公務經費支出;同時,該看守所還存在違規公務經費支出,違規發放幹警交通補貼、夜班補貼等行為。陳新華作為市公安局分管市第一看守所的領導,紀律觀念淡薄,監管意識不強,未能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使本應受到監管的財政資金管理混亂,出現了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違紀違法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2016年6月,陳新華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