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國旗

蒙古國的國旗

蒙古國國旗是蒙古國的國旗,該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旗面由三個垂直相等的豎長方形組成,兩邊為紅色,中間為藍色。左邊的紅色長方形中有黃色的火、太陽、月亮、長方形、三角形和陰陽圖案。 

蒙古國先後採用過8面國旗。1911年外蒙古脫離清王朝之時到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前使用過三面旗幟,1924年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使用紫色索永布旗,哈拉哈河戰役后加上象徵勝利的蓮花底座,1949年至1992年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上有一顆星,象徵社會主義。在蒙古人民革命黨放棄馬列主義信仰后,旗幟除去五角星,中間的淺藍色也變為深藍色。 

蒙古國國旗旗面上的紅色和藍色是蒙古人民喜愛的傳統顏色。

發展歷程


蒙古國先後採用過8面國旗。1911年外蒙古脫離清王朝之時,到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前使用過三面旗幟。
1911年,在關於建立蒙古國旗的文件中,蒙古國政府宣布要重建蒙古,政府強調了蒙古國旗的重要性:蒙古國旗的比例為3:1,在總督府或辦公室懸掛的國旗為105x280厘米,背景為70x210厘米,對於小型辦公室和普通家庭,懸掛的國旗為50x60厘米。背景為30x30厘米/形狀是一個垂直的長方形正方形,主要背景是黃色,莖的另一側有三個紅色的舌頭,除舌頭以外的所有三個側面都有一個紅色邊框,並且邊框是一個半寬的旗幟,中間有一朵蓮花。Soyombo標誌,字母“E”和“BAM”是在特殊的祈禱書的基礎上製作的,國旗末尾的三種紅色語言在頂部標有“Um”,在中間標有“Aa”,在底部標有“Hum”。
1921年7月11日,蒙古人民黨領導的人民革命取得勝利,7月10日,在庫倫(今烏蘭巴托)成立君主立憲政府,后將次日定為國慶日。
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使用紫色索永布旗,哈拉哈河戰役后加上象徵勝利的蓮花底座。之後在1949年至1992年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比現時的國旗多一顆星,象徵了社會主義。
1924年,通過的《蒙古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第49條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旗進行了如下定義:“國旗和國徽應為紅色,國徽在中間。”
經1940年由蒙古第八屆議會批准,憲法規定:“蒙古國旗應由1:2紅布製成,中央應有國徽,兩側應有蒙古國國旗。”根據憲法,前一面國旗的大小從正方形更改為長方形。國家名稱將被添加到憲法的這一條款中。
1945年7月10日,召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會主席團第四十三次會議。緊急討論了“蒙古國旗的樣式和設計”問題。在本次會議上,蒙古共和國國旗的設計獲得批准如下:紅色。在ishin側面的紅色背景中間,有一個金黃色的五角星,在底部,還有一個黃色但沒有荷花的合成油。”在此之前,《憲法》主要寫為蒙古共和國的國旗,從那時起,它被稱為蒙古共和國的國旗。國旗是蒙古元帥霍爾洛·喬巴山的軍隊設計的。喬巴山將這次活動描述為蒙古獨立的高度慶祝。蒙古國國旗被移向葫蘆,並用黃色表示以增強感知力。蓮花被移走了,在聯盟號上方,又加入了通常的社會主義明星。紅色的環境被相等的紅色-藍色-紅色條代替,表示共產主義和蒙古民族主義。
在1949年修改憲法時,憲法第166條規定:“蒙古共和國的國旗應由紅色和藍色的布料製成,大小為三分之一,中間為天藍色,兩側為紅色。在ishin側面的紅色背景的頂部,有一個金黃色的五角星形,下面有一個金黃色的Soyombo符號,沒有荷花。標誌的寬度和長度為1:2。”
1960年《憲法》第91條規定了國旗:“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旗應以國旗為基礎。蒙古共和國的國旗應由紅色和藍色的布料製成,大小為三分之一,中間的一半為藍色,兩側為紅色。在ishin側面的紅色背景的頂部,有一個金色的五角星形,在它的下面,有一個金色的soyombo字母。標記的寬度和長度是1:2的比率。”
1992年1月13日,蒙古人民革命黨放棄馬列主義信仰,旗幟除去五角星,中間的淺藍色也變為深藍色。同年2月12日,此旗幟正式使用。

象徵意義


蒙古國國旗中,左側的條紋內有佛教的Soyombo符號,該符號已成為蒙古的國家象徵。Soyombo符號和國旗顏色體現了蒙古的佛教遺產。Soyombo符號是由300多年前的一位佛教喇嘛創建的。
旗面上的紅色和藍色是蒙古族人民喜愛的傳統顏色,紅色象徵快樂和勝利,藍色象徵忠於祖國,黃色是民族自由和獨立的象徵。火、太陽、月亮表示祝人民世代興隆永生;三角形、長方形代表人民的智慧、正直和忠於職責;陰陽圖案象徵和諧與協作;兩個垂直的長方形象徵國家堅固的屏障。

使用原則


法律法規
蒙古憲法第一章第12.5條對此作了規定:“蒙古國旗應是紅色,藍色和紅色的組合。國旗的中間部分,大約三分之一的大小,在天空中是藍色的,而兩側都是紅色,象徵著繁榮。在旗杆上紅色背景的中央放置一個金色的大豆。標誌的寬度和長度應為1:2。” 
使用場所
從蒙古國農曆新年的第一天到第八天,以及農曆新年的第一天到第八天,以及彌勒和冬至的引入,都懸掛了國旗。方丈,司庫,僧侶和貴族都被化身了,總司令登基。蒙古政府還允許在辦公室外的每個家庭懸掛國旗,並特別要求雕刻虎旗和書籍。因此,在蒙古國,國旗被認為是國家和宗教崛起的象徵。

元素解讀


蒙古國國旗(2011年至今)
蒙古國國旗(2011年至今)
蒙古國早期旗幟列表
蒙古國早期旗幟列表
旗幟演變
旗幟演變
火、日、月三者結合,表示國家的昌盛,中央的太極圖象徵了國家的和諧,下方的兩個三角形等同於箭,向下的三角形表示以武力捍衛家園,太極圖上下方的兩條長方形有堅持正義和忠實之意,左右兩方的長方形是一個的城牆,暗示了全民團結,比牆更加的堅固。另外,背景的紅色代表了進步與繁榮,“永恆的藍天”就以藍色來代表。
蒙古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旗幟
蒙古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旗幟

國旗變更


國旗的誕生

蒙古國先後採用過8面國旗。1911年外蒙古脫離清王朝之時,到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前使用過三面旗幟。
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11-1921
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11-1921
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11-1921國旗變種
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11-1921國旗變種
實行君主立憲的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21-1924
實行君主立憲的大蒙古國(博克多汗國)1921-1924

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后

1924年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使用紫色索永布旗,哈拉哈河戰役后加上象徵勝利的蓮花底座。之後在1949年至1992年的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比現時的國旗多一顆星,象徵了社會主義。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24-1930)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24-1930)
在蒙古人民革命黨放棄馬列主義信仰后,旗幟除去五角星,中間的淺藍色也變為深藍色。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30-1940)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30-1940)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40年-1945年)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40年-1945年)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45-1992)
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旗(1945-1992)
蒙古國國旗(1992-2011)
蒙古國國旗(1992-2011)
蒙古國國旗(2011-今)
蒙古國國旗(2011-今)

其他旗幟

蒙古國軍旗
蒙古人民軍軍旗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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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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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赫巴托爾蒙古先鋒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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