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農業委員會
市政府主管農業的職能部門
宿州市農業委員會是市政府主管農業的職能部門。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入的職責
市農機局的行政管理職能。
(三)強化的職責
1、加強綜合協調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指導現代農業綜合試驗區建設、新農村建設和農業農村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職責。
2、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農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我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相關農業建設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農業開發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流通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協調指導特色農產品開發。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依法指導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監測併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獸葯(魚葯)、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和依法監管工作;負責種畜禽(魚苗)、獸(魚)葯、飼料、農藥、肥料、農膜等產品的登記和進口手續的申報。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負責獸醫和獸葯(魚葯)的葯政、葯檢以及漁政、漁港、漁船的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物資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九)管理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十)擬訂農業科技、技術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負責管理和推廣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承擔農業專業人才隊伍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有關工作。
(十一)擬訂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組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的發展;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指導漁業水域的開發利用;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和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參與農業對外貿易和援助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抓好農業生產基地建設。
(十三)承擔農業農村經濟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現代農業綜合試驗區建設、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
(十四)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辦公室
2.綜合科(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3.人事科
4.財務科
5.發展計劃科
6.法規科
7.市場信息科
8.現代農業發展指導科(現代農業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9.農業產業化科(市政府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10.農業局(農技推廣中心)
1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12農村能源辦公室
13.畜牧獸醫水產局
14.行政審批服務科
一、宿州市畜牧獸醫水產局:1、宿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宿州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加掛宿州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牌子)2、宿州市水產站3、宿州市獸葯飼料管理站事業科站:一、宿州市農經站(新農辦)
二、宿州市農廣校
三、市農委綜合執法辦公室1、種子管理站2、農藥肥料辦公室3、光彩城管理辦公室
四、宿州市植保站
五、宿州市園藝站
六、宿州市菜籃子工程辦公室
七、宿州市農業科技管理站(農科教辦公室)
委黨組書記、主任劉文利同志:主持委全面工作,主管財務工作(財務科);
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陶建理同志:協助主任處理委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發展計劃、招商引資、農村能源、現代農業工作(人事科、發展計劃科、農村能源辦公室、現代農業指導科、農業科技示範園、紫蘆湖農場);
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李振奎同志:分管辦公室、農村經濟、新農村建設工作(辦公室、經管站、綜合科);
委黨組成員、調研員楊根祥同志:分管養殖業、機關黨的建設工作(畜牧獸醫水產局、動物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水產站、機關黨委);
委黨組成員、調研員馬慶華同志:分管法規、農業綜合執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法規科、農業綜合執法辦公室、光彩城農資辦公室、種子管理站、農藥肥料管理站、動物衛生監督所、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馬述松同志:分管農業產業化、菜籃子工程、園藝工作(農業產業化科、菜籃子工程辦公室、園藝站);
委黨組成員、農科所所長楊維志同志:主管農科所,分管有關企業工作(農科所、新馬橋良種場);
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顧強同志: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有關企業工作(紀檢組、監察室、動保中心);
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段梅英同志協助分管現代農業,分管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綜合科工作。
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趙曉春同志分管種植業工作(農業局、植保站、土肥站、綠色食品辦公室)。
委總農藝師郭德誠同志:分管農廣校、農科教工作(農廣校、農科教辦公室、科技站);
委副調研員張霞同志:分管行政審批、老幹部、崗位責任制、後勤中心工作(行政審批服務科、老幹部科、崗責辦、後勤中心);
委副調研員袁紅同志:分管人才引智、工青婦、市場信息、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引智辦、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市場信息科、農產品安全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