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遊局
江西省旅遊局
江西省旅遊局,又稱為江西省旅遊開發委員會,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一)統籌協調全省旅遊業、特別是紅色旅遊的發展,擬訂全省旅遊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和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省旅遊行政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各設區市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省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省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市場營銷活動。
(三)組織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指導全省重要旅遊產品、旅遊商品和旅遊文藝開發,引導休閑度假。監測全省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省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省假日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國家頒布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在我省的實施。負責全省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落實出國(境)旅遊相關政策的實施。依法審批經營國內旅遊、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依法審核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依法審核本省居民出國(境)旅遊。承擔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落實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我省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旅遊促進與國際合作處、規劃財務處、監督管理處、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監察室、後勤中心、質監所、信息和培訓中心、旅遊協會、攝影協會、記者站。
省旅遊局內設6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全省旅遊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全省紅色旅遊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局直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承擔全省旅遊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遊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全省假日旅遊協調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
旅遊促進與國際合作處
研究制定全省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承擔國內、國際及對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和市場營銷活動;承擔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紅色旅遊宣傳推廣和重大活動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省旅遊商品和旅遊文藝的開發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負責日常旅遊外事聯絡工作。
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全省旅遊業社會投資;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紅色旅遊項目開發建設工作。
監督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省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省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國家、地方旅遊標準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家制訂的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在我省的實施;承擔旅遊價格協調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旅遊安全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人事教育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管理、機構編製工作;指導全省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在我省的組織實施;承擔旅遊人才援藏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省紀委(省監察廳)的派駐機構。
王曉峰(男),江西省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屈乾娜(女),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局監督管理處、直屬機關黨委
胡 海(男),副局長
李瑞峰(男),副局長
陳 兵(男),紀檢組長
曾宜富(男),副巡視員,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工作、規劃財務處;
韓惠蘭(女),副巡視員,分管局直屬機關黨委、協助局長分管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工作;
徐信國(男)副巡視員,分管招商引資、局直屬單位,指導直屬單位的改革、改制工作
熊柏華(男)副巡視員,協助局長分管局監督管理處、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局直屬單位,指導直屬單位的改革、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