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省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置省委組織部,是省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研究提貫徹落黨組織干線、針、政策施,負責組織施。
(二)提列省委管干及領導班建設、調整、配備建議。
()負責黨、干隊伍宏觀管選拔培養青干。
(四)參照公務員管理辦法對非政府序列的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五)按照黨章規定,協調、規劃和指導全省各級黨組織的建設、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
(六)研究擬定全省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從宏觀上研究指導全市幹部制度改革。
(七)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並負責組織落實幹部教育規劃,負責全省知識分子工作的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
(八)負責全省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督促檢查,向中組部反映有關情況並提出建議。
(九)負責全省離退休幹部的宏觀管理,落實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管理市委老幹部局。
(十)受理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調查審理工作,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中組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部長:陳安麗。
2020年8月,被山西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評為“2019年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優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