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政府機關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上海市楊浦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機構簡介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上海市楊浦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標準;結合區域實際,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實施市場主體註冊許可。組織指導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有關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
(三)負責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直銷經營、合同、拍賣、廣告經營行為,負責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違法廣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四)負責宏觀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計量、檢驗檢測工作,組織推動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的監督管理,推進能源計量工作。
(五)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綜合協調。建立覆蓋食品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以及應急管理處置工作。
(六)負責相關藥品(含中藥、民族葯)、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知識產權糾紛調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工作,負責展會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保護工作,負責規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工作相關具體事務。
(八)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堅持對標國際先進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結合打響上海“四大品牌”,全面提升產品質量、服務質量水平和競爭力。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和培育第三方質量評價機制,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著力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深入推進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口受理”,完善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推進市場主體准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制度供給,探索實行告知承諾,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和專業監管,以及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持依法行政,強化依據標準和風險分類監督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強市場監督管理事中事後信息系統建設,充分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加強智能化監管,加強部門間協同,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督管理體系。
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營造市場監督管理社會共治格局,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投訴,健全多元化消費者維權的解決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統一高效的市場秩序,弘揚市場契約精神和企業家精神,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為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提升履職能力。結合深化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革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專業化培訓,努力提高執法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

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處理。公安機關發現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應當進行行政處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兩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和行政協助機制。公安機關依法就檢驗、鑒定、認定以及特殊涉案物品無害化處理等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提請公安機關協助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協助。
2、與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3、與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1)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實施對商務領域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經營活動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負責商務領域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備案和行業管理。
(2)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酒類商品行政許可和酒類商品監管執法工作。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負責酒類商品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擬訂酒類商品流通發展規劃。
(3)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藥品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公文處理、信息、會務、統計、保密、信訪、接待、後勤保障及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對外宣傳、輿情處置等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市場監管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二)幹部人事科。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績效考核、外事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三)黨群工作科。承擔基層黨建有關工作。組織開展中心組學習。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指導支部做好黨員管理、教育、監督和發展工作,開展支部書記培訓、考核評議。負責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做好意識形態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配合開展“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開展工會、共青團、雙擁、統戰等工作。
(四)法規科。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法律法規宣傳及培訓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審查、協調工作。承擔複核、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審查重大案件,配合信訪複查複核。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基層單位法制工作。
(五)財務科。負責制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編製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預算,監督實施進度並開展績效評價。負責日常報銷及核算監督,工資、津補貼發放、個人所得稅申報。負責編製部門決算報告,與財務有關的審計和檢查,國有資產的記賬和年報。
(六)註冊許可科。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負責職責範圍內食品經營、工業產品生產、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酒類商品、特種設備等相關行政許可的實施。核發有關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協助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和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市場監督管理領域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相關協調聯繫工作。
(八)反不正當競爭和價格監督管理科。負責案件審核,協調組織專業類案件的會審。組織查處反不正當競爭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指導督查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根據授權,組織對涉嫌壟斷行為進行調查。負責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九)執法稽查科。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辦大案要案工作。牽頭專項整治工作,牽頭並指導開展無證無照經營整治工作。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組織協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接受、分派、分析、反饋各熱線交辦工作。接待公眾諮詢、投(申)訴、舉報。協調、指導消費者投(申)訴、舉報工作。聯繫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處。
(十一)網路交易和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廣告監督管理科)。組織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市場。開展動物防疫、檢疫的監督管理。指導廣告業發展。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實施廣告發布登記的行政許可。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十二)知識產權科。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以及原產地地理標誌保護工作,負責馳名商標認定申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推薦,以及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負責規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工作。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委託開展商標申請等業務受理工作。負責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十三)質量發展科(標準化管理科)。協調推進質量強區和標準化工作。分析區域質量發展狀況,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區域品牌發展戰略。負責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協調和推進標準化示範試點工作,組織推動和監管相關標準的貫徹實施。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和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棉花等纖維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質量認證制度,組織對認證機構、相關認證活動、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機動車安檢機構、其他檢驗檢測機構和實驗室的監督管理。
(十五)計量科。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指導處理計量糾紛、組織計量仲裁。負責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的監督管理。推進誠信計量示範創建工作。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對特種設備重點使用單位、生產單位、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重大活動、重要時段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指導並組織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承擔特種設備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統計、節能監督工作。
(十七)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查處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監督管理酒類商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隱患排查、風險預警等工作;承擔國家、市級的監督抽檢任務,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和召回處置工作。
(十八)食品安全協調科。開展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計劃及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食品安全履職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組織開展績效評估。承擔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以及應急管理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十九)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承擔藥品零售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工作,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化妝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一級審查)和備案后檢查工作。組織藥品、化妝品質量抽驗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
(二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組織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抽樣和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辦理市局委託交辦的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備案等相關工作。辦理市局委託交辦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年度質量信用分級區級審核、年度信息登記審核等工作。 
執法機構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為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機構,統一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大隊機構日常運轉。承擔信息、統計、保密、政務公開、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大隊案件核審工作。
(二)執法一中隊。根據授權負責對涉嫌壟斷行為進行調查。負責反不正當競爭、打擊違法直銷和傳銷等領域的綜合監管執法工作。
(三)執法二中隊。負責食品生產企業、高風險餐飲企業的證后監管等食品領域及酒類的綜合監管執法工作。
(四)執法三中隊。負責高風險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證后綜合監管執法工作。
(五)執法四中隊。負責計量、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價格管理等領域綜合監管執法工作。
(六)執法五中隊。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動物防疫等領域綜合監管執法工作。 
派出機構
對應街道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統一承擔轄區內市場准入、對各類市場主體開展綜合日常監督管理、相關快速簡易執法等職責。
(一)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定海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橋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平涼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江浦市場監督管理所。
(五)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控江市場監督管理所。
(六)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平市場監督管理所。
(七)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延吉市場監督管理所。
(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白市場監督管理所。
(九)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殷行市場監督管理所。
(十)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角場市場監督管理所。
(十一)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江灣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十二)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海市場監督管理所。
設立上海市楊浦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所,為上海市楊浦區知識產權局派出機構,負責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處、爭議處理及維權援助工作,負責展會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印製以及商標代理機構,承擔知識產權執法等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機關黨組織。

行政編製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8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內設機構正職領導職數23名、副職領導職數20名。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所、上海市楊浦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所行政編製245名、事業編製72名。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4名,內設機構正職領導職數6名;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所設所長12名、副所長36名,上海市楊浦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所設所長1名、副所長3名。 
黨組織領導職數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海市楊浦區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