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研究
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研究
第二章《唐律》中的官吏職務犯罪 第一節《唐律》官吏職務犯罪概述 第四章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的處罰體系
作 者:彭炳金 著
叢 書 名:出 版 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ISBN:9787500470311 出版時間:2008-06-01版 次:1頁 數:361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法律史
職務犯罪(Crime by taking advantage of duty)又被稱為“職務上的犯罪”或“違反公務義務罪”。中國古代很早就重視對官吏職務犯罪的預防與懲治。雖然中國古代的法典沒有使用職務犯罪的概念,但是其中卻大量的條款屬於職務犯罪範疇。以嚴厲的刑罰懲治官吏職務犯罪是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一個主要特徵。《唐律》是中國現存最早的一部古代法典,《唐律》是中國古代立法發展史上的一個總結性的成就,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是中華法系最有代表性的法典。先秦法家提出的“明主治吏不治民”的主張在《唐律》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懲治官吏職務犯罪是《唐律》的主要內容,在《唐律》中有將近一半的條款可以歸入官吏職務犯罪的範疇,《唐律》中的官吏職務犯罪涉及政府的行政、經濟管理、司法、軍事及祭祀等各個方面;《唐律》對官吏職務犯罪規定了廣泛的範圍和嚴厲的刑罰。
彭炳金,男,滿族,1963年8月(農曆)出生,遼寧省綏中縣人,歷史學博士。1986年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同年被分配到遼寧省錦州市教育學院政治系從事教學工作,1994年被評為講師。1994年——1997年在東北師範大學歷史系攻讀中國古代史碩士學士學位,1997年調入錦州師範學院政法系工作,1999——2002年在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攻讀專門史博士學位,2003年調入天津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現為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和隋唐史。發表論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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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中國古代官吏職務犯罪法律的產生和發展
第一節 職務犯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中國古代官吏職務犯罪法律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章 《唐律》中的官吏職務犯罪
第一節 《唐律》官吏職務犯罪概述
第二節 《唐律》中的一般職務犯罪
第三節 《唐律》中的特殊職務犯罪
第三章 《唐律》中官吏職務犯罪的處罰原則與立法特點
第一節 《唐律》關於官吏職務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二節 官吏職務犯罪範圍的廣泛性與刑罰的嚴厲性
第三節 嚴懲官吏贓罪
第四節 唐代官吏職務犯罪連坐制度
第四章 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的處罰體系
第一節 官吏的法律特權及其限制
第二節 官吏職務犯罪的刑事處罰及其適用
第三節 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的非刑事處罰體系
第五章 唐代官吏職務犯罪的監控體系
第一節 唐代的監察制度
第二節 唐代的考課制度
第三節 清白科與唐代的防腐倡廉
第六章 唐代官吏犯罪的司法程序
第一節 推鞫
第二節 唐代官吏犯罪的審判程序
第三節 皇帝的司法審判權及宰相對司法的干預
第四節 唐代赦宥對司法的影響
第七章 懲治官吏職務犯罪與唐代的興衰
第一節 嚴於治吏與唐前期的興盛和繁榮
第二節 唐後期法制的廢弛與吏治的敗壞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