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政策

1990年美國國會創立的政策

EB5美國職業移民第五類優先類別的簡稱,由美國國會於1990年創立,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在美國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兩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兩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資額為100萬美金;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

移民優勢


、試功率,短取移簽證(整申請審核周般—)
、申請歷、語言、齡、商業背景限制
、資產源途徑廣泛,除司營,包括贈予、股票、房產、彩票獎
4、無需自己創業,無需實際僱用工人,無實際居住要求(移民監),可自由進出美國,但有離開美國不能持續183天的規定
5、投資人不必居住在項目所在地,可自行選擇美國任何地區定居
6、可享受如當地居民同樣的福利,子女可直接就讀美國3700所高校,享受先進教育。公立學校學費全免。
7、5年後可退還本金

政策介紹


美國投資移民EB-5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國基於就業的移民類別第五類。。此類簽證從1991年起實行,美國政府並於1993年在EB-5移民法規中特別增設了一種“區域中心”移民方案,將移民申請條件中對“須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使EB-5成為美國所有美國移民類別中,申請核準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申請條件


1、年滿21周歲
2、無任何學歷、語言、工作經驗等要求
3、50萬美元的資金
4、無犯罪記錄
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申請人資產取得合法(承認贈與、繼承……等方式);
其他美國移民業務
美國職業移民、傑出人才、國家利益豁免 (NIW)、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 [EB-1(a/b/c)];未婚妻(夫)簽證
婚姻綠卡;結婚/ 親屬綠卡;非移民簽證申請。

美國移民排期


歷史上首次EB-5美國投資移民排期來臨
排期將於2015年5月1日開始,排期截至日是2017年5月1日,排期倒退為2年。
排期以申請人的I-526回執單上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指移民局收到I-526申請的日期)為準。如果優先日早於2013年5月1日,那與排期無關;如果優先日晚於2013年5月1日,就算I-526已經批准,但是尚未走完面試流程拿到簽證,都有可能會面臨排期問題。
EB-5簽證排期≠EB-5關門≠EB-5暫停
美國投資移民的法案到期日(Sunset)9月30日還未來臨,因此現行EB-5移民政策還會繼續延續,排期只是簽證配額供不應求,而導致申請時間延長而已。EB-5投資移民繼續接受申請,所有投資者可以繼續遞交I-526申請,繼續獲批I-526申請。
排期2年≠需要多等2年
現在EB-5的平均審批時間為14個月,再加上3個月的NVC Fee Bill等待時間,共17個月。假如排期確定為2年,即24個月,減掉17個月,即為7個月。也就是說,當前,中國大陸的EB-5投資者平均需要多等7個月,而不是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