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2009年開始舉辦的英語比賽
“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由《高校招生》雜誌社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數十所名牌高校聯合創辦,大賽原稱“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從2009年第八屆開始,大賽增加了聽力和口語項目,並正式更名為“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長期以來,數學、物理、化學、計算機等一系列理科類奧林匹克競賽為高校選拔具有理科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做出了極大貢獻,它們作為新時期我國招生工作的探索和實踐,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認可。然而,此類選拔特殊人才的活動,在文科方面卻是一個空白。在中國越來越邁向國際化的今天,英語作為運用最廣的世界性語言,它的重要性已經深入到各個領域,具有良好英語素質的各類人才,將在未來的世界性的競爭中發揮出巨大的作用。因此,旨在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創新人才,改變以高考分數為惟一選才標準模式,探索多元選拔優秀人才的機制,為在英語方面學有專長的同學提供了一個向高校展示自己才能的“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便應勢而生了。
“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由《高校招生》雜誌社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多所名牌高校聯合創辦,自2003年起開始舉辦。
為了更深一步和世界接軌,更深一步提高學生的英語技能,從2009年第八屆開始,大賽在初賽階段增加了聽力項目,複賽階段增加了口語項目,更加全面的考察參賽選手的英語能力,促進考生英語水平的全面提高。並正式更名為“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各高校、中學的大力支持下,大賽已成功舉辦了九屆,為高校成功推薦了近千名有英語特長的優秀學生,這些英語特長生通過大賽所搭建的捷徑,享受了高考加分、降分等不同程度的優惠條件進入了自己心儀的名牌高校,在全國中學生中掀起了參賽的熱潮和英語寫作的熱情,成為了中學生期待和喜愛的一項傳統賽事。大賽也以其權威性、公正性得到了高校、中學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認同。
第十屆創新英語大賽初賽報名於2010年1月1日正式啟動,複賽和決賽安排在暑假期間(2011年7月、8月)進行。高一、高二學生均可報名參賽。
首屆大賽於2003年1月啟動。有11所知名高校參加,參賽考生986人,其中212名考生進入複賽。但由於“非典”的緣故,原定在北京舉辦的複賽被迫中止。
第二屆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於2003年11月初啟動。由於大賽的宗旨得到越來越多高校的認可,第二屆大賽的參加高校多達39所。複賽於2004年1月31日在北京師範大學舉行,決出100名優勝者。優勝者名單於第二日在北京師範大學張榜公布,同時舉辦了小型招生諮詢會,由部分參與大賽的高校為優勝者現場解答問題。部分優勝者在同一天報名參加北京師範大學自主招生測試。
第三屆大賽於2004年10月啟動。參加高校與第二屆基本相同。吸取前兩屆大賽的經驗,大賽在擇優規則上進行了調整:確定了30%的擇優比例,即在初賽有效答卷中選擇成績排列在前30%進入複賽,在複賽后,再取成績排在前30%的考生成為優勝者。這一調整避免了參賽人數的多寡對優勝者質量的影響,更加靈活而公平。複賽於2005年2月18日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行,經過評選,決出164名優勝者(按比例應為162人,因最後一名共有5人成績並列,故最後優勝者為164人)。
由於第四屆大賽之前幾屆大賽的複賽均在寒假期間舉辦,與部分高校自主招生測試時間有所衝突,給獲獎學生參加相關學校自主招生測試帶來了矛盾,且春運期間學生赴京參賽購票困難,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學生參賽。因此,從服務學生的角度出發,第四屆大賽開始,大賽的周期改為每年3月~8月,複賽在8月舉行。大賽時間的改變得到了考生和家長的一致好評。複賽於2005年8月25日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辦。按照大賽規則,選出107名優勝者。
第五屆大賽於2006年3月20日啟動。參加大賽高校34所,均為自主招生高校。複賽於2006年8月26日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辦。共選出111名優勝者。
第六屆大賽於2007年4月10日啟動。參加大賽高校38所,均為自主招生高校。複賽於2007年8月25日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辦。共選出142名優勝者。
第七屆大賽於2008年4月10日啟動。複賽於2008年8月24日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辦。共選出127名優勝者。
第八屆大賽於2009年4月10日啟動。複賽於2009年9月13日在北京金碼大廈舉行,最終122名考生獲得優勝獎。
第九屆大賽於2010月4月15日啟動。複賽於2010年7月10日舉行,最終553名考生獲得優勝獎。並首次增加了決賽,通過決賽的夏令營和總決選的晚會產生賽事的冠、亞季軍。
參賽費用
以第十二屆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為例
初賽:80元/人
複賽:200元/人
總決賽夏令營:暫未出,往屆為3000元/人以上。
操作程序
初賽試題的命制
大賽有成文的初賽試題命制原則,對命題教師的資格、命題範圍、難度、試題的採用、公布過程都有明確的規定。題目的科學性是確保大賽成績的基礎和關鍵。
初賽答卷的徵集和整理
初賽有明確的考試期限,網上聽力考試為了力主公正,每個學生的考試將由系統全程監控,考題由系統隨機抽取,考試結束成績由系統給出。同時對作文答卷卷面也有一定的格式要求。截稿后,答卷經過整理和覆名處理后,裝訂成冊後方可提交評審。
初賽評審程序
聽力考試的成績由系統自動生成,初賽作文有一套嚴格的評審程序,對與初賽有關的各個細節都有明確規定:如評審地點的確定、評審指導小組及指導小組負責人的產生辦法、評審成員(高校和中學英語骨幹教師)的資格和數量、評審組分組辦法、標準培訓及試評程序、評卷原則、登分辦法、評卷交接程序、複議程序等都有詳細規定。在評審過程中組委會嚴格執行評審程序,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力保評審工作的客觀、真實、公平和公正。
確定複賽名單
複賽名單根據大賽擇優規定產生,名單一經確定即將複賽通知同時發布在大賽官方網站“創新英語網”,並在中國著名教育網站搜學網、新浪考試頻道等發布,並隨即刊登在最近一期《高校招生》雜誌上,供學生、家長查詢和監督。
複賽試題的命制和採用
複賽試題命制原則同樣對命題教師的資格、命題範圍、難度、試題的採用、公布過程都有明確的規定。與初賽命題不同的是,為了確保複賽試題的保密性,組委會同時向3~5所高校徵集大賽試題以組成題庫,所徵集的試題由命題老師裝袋密封並簽章,交大賽組委會工作人員保存於保險箱內。複賽開賽前半小時,在公證處確認這3~5套試題袋密封完好以後,由學生代表或組織學生參賽的中學教師代表當眾隨機抽取一套,作為當屆大賽複賽試題。
複賽賽場組織
集中進行的複賽必須有嚴格的要求和標準才能確保大賽井然有序,才能提供給每位學生一個良好的、公平的競爭環境。因此,複賽各個環節的時間安排都有明確的規定,如何時抽取試題、何時複製試題、考生進場時間、答卷時間、交卷時間都作了嚴格的限定。同時,大賽通過“監考須知”、“考場須知”、“考場記錄表”等規定對考場紀律、規程做出了嚴格要求。考場的布置、監考人員的設置等均參照高考同類標準執行。
複賽試卷的收集和密封
收回試卷的程序執行高考相關要求。由於複賽答捲紙參照高考答捲紙格式設計,因此確保了答卷密封質量。密封答卷同樣採用高考試卷的密封方式。經過密封和編號后的答卷方可交給複賽評審組評審。
複賽評審程序
複賽評審程序和要求基本與初賽相同,但評審組不再有中學老師參加,均為參與高校英語學科在職專家或教師。評審指導小組負責按照評審程序組織評審工作。每一份試卷必須經兩位評卷教師評審,取其平均分作為該份試卷的得分。如果兩位評卷教師的評分差距超過了規定的分值,則交至評審指導小組組長評審,其評分為該份試卷的最終得分。這一措施有效地保證了評卷質量。
產生優勝者名單
評審結束后公證處工作人員當場登記分數並對成績進行排序,按照擇優規則選取優勝者。名單當場確定,並交公證處存檔。
後續工作
複賽結束后還有相當多的後續工作。組委會向優勝者發出證書的同時,隨信寄給優勝者一封信,詳細告知優勝者享受參加高校錄取優惠條件的程序和注意事項,並附“高考信息表”一份,供優勝者在高考志願確定后,將填報志願情況反饋給組委會,以便組委會及時將反饋信息表傳遞給相關高校。
公證和公示制度
為了確保大賽各個環節公平、公正、公開,大賽組委會在複賽階段聘請了北京公證處公證員為大賽作全程公證。查驗試題袋、隨機抽取試題、複製試題、監考、答卷密封與裝訂、評審、登分、排序、產生優勝者名單等全過程均由公證處現場監督。評卷原始記錄和優勝者名單當場由公證處拷貝存檔。
大賽堅持每個階段操作公開、透明。首先,我們在《高校招生》雜誌和大賽官方網站“創新英語網”公示了了參與高校給予大賽優勝者的錄取優惠條件,讓學生充分了解高校的招生政策和注意事項。其次,我們在《高校招生》雜誌和官方網站和幾大教育門戶網站上公示了複賽名單、優勝者名單和錄取名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確保大賽結果的真實性和嚴肅性。同時也為高校挑選高素質、高質量的優秀學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大賽連續三屆在北京林業大學舉辦,北京林業大學招辦主任張闖親自參與了這兩屆大賽組織的全過程,他非常感慨的說:大賽組織得很好,讓高校很放心,通過這樣的大賽選出來的學生我們是滿意的。
《高校招生》雜誌社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國礦業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合肥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農業大學、蘇州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郵電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中山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吉林大學、蘭州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山東大學、同濟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上海財經大學、復旦大學、東華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浙江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大學、廣西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等高校。(註:此名單為歷屆大賽聯辦高校,每屆具體聯辦高校名單或有調整,請以當屆大賽結束后組委會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