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北部。因精河得名。精,在《西域圖志》作晶河。
晶為
蒙古語,意為“清涼”。清初為蒙古準噶爾部所轄地;高宗
乾隆24年(1759年),清廷在精河東岸築安阜城,設
典史一名,
都司一員,屬庫爾喀拉烏蘇領隊大臣所轄;36年(1771年),蒙古族土爾扈特部自
伏爾加河流域回歸后,其中一部西路舊土爾扈特約400戶近3000人,被安置於精河放牧,48年(1783年),又於城東2里處築一新城,仍稱安阜城,並改典史為糧司,隸鎮迪道;
德宗光緒14年(1888年),改稱精河,設精河撫民直隸廳,廳治精河,即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精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