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毫
山羊毛等製作的毛筆
毛筆的一種,用山羊毛等製作。軟毫筆柔軟圓潤,毫端柔軟,彈性較差,不易控制,價格低,筆畫圓潤豐滿。寫的字體比較豐滿,故適宜寫較大的字和作國畫的點葉、渲染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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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毫,屬於毛筆的一種。毛筆大致可以分為軟毫和硬毫,還有兼毫的毛筆,即羊毫與狼毫相參的毛筆。唐朝之前確實沒有羊毫筆,當時的書家多用紫毫,因為古時的書家基本都是當官的,所以,唐朝時書家們用的筆大都是進貢來的紫毫筆,就是用安徽宣城一代的兔毛製作的筆,到宋時才有了羊毫筆。
周汝昌先生對軟毫筆的評論:
不大讚成用軟毫。除非你決心取法於宋以後的軟毫字——我認為那是學不到真正的(漢晉隋唐一脈傳而來的)好筆法的。如果你喜歡的是一種沒有鋒棱芒角肥軟的筆畫,或是“圓熟”一路的書風,那就使軟毫最合宜。如果你喜歡的是遒健駿爽,英風俊骨,神采煥發的字,你用軟毫筆寫是不易見功的。在雕刻藝術上,刀法不高,花紋不明快駿爽,使人感覺不到它所表現的精氣神采,那麼有一句術語叫太“肉”了,這不好。書法的線條筆觸,也正是同一道理。而軟毫寫出來的筆畫是偏“肉”的。所以我不取它。其次,“軟毫論”的所謂“練筆力”之說,又牽涉到對“筆力”的正確理解的一大重要問題。這些,待講到筆法本身時,自然就能明白。此處只打一個比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軟毫寫字,猶如鈍刀子割肉。莊子比喻的“庖丁解牛”,其技如神,也必然是會用一把極其得心應手的好刀(首先是挺勁鋒利),他決不會去選一把鈍的刀,說是此乃為了“練刀力”,等練出“刀力”來,我再換刀。倘是那樣,就該另有一句格言“工欲善其事,必先鈍其器”了。
如上文所言:書法本由筆的彈力而生,卻拋開彈力強的筆不使,而說彈力最弱甚至毫無彈力的筆才是上品(例如羊毫的筆鋒,按卧,歪倒下去,按多少,歪多少,一點“反勁兒”也沒有),試想,這豈不是從根本道理上自相矛盾了?
回到主題:由上面的這種種分析來看,學書法必先講求筆法,即學會用筆——學會運用這個富有彈力的中國特有的毛筆,確是第一重要。這是源於科學的道理,而不是“隨心所欲”的玄談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