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芳

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原副庭長

吳芳,曾任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2017年7月,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履歷


曾任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

2017年6月,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吳芳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偵查

2017年7月,潮州市人民檢察院分別決定,依法對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吳芳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雙開

經查,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吳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及其職權形成的便利,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吳芳身為中共黨員、法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知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吳芳開除黨籍處分;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法撤銷其法官職務;對涉案款項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