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場
詞語概念
趕場,讀作gǎn chǎng/gǎncháng,釋義為趕集,出自李劼人《大波》,用作動詞。
1、[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方〉∶趕集。
上街趕場。
2、[be on rush to give performance elsewhere] 須於同一天到不同地方去表演的演員,在一個地方表演完畢之後趕緊到另一個地方去表演。
3、四川、湖南、貴州等地方言,與北方人說的趕集、湘贛地區說的“趕墟”、客家人講的“趕圩”意義相同,又稱“趕街”,湘桂粵一帶稱為“趕鬧子”。
● [ gǎn cháng ]
● 趕集。
● [ gǎn chǎng ]
● (演員)在一個地方演出完畢趕緊到另一個地方去演出。
1. 猶趕集。
李劼人《大波》第三部第三章:“但凡趕場日子,再不濟事的鄉鎮,紅鍋飯鋪,都要開張。”
洪深《女人女人》第三幕:“今早趕場的時候,我隨便在葯攤子上一問,就買到啦。”
2. 演員下戲后,同一天內趕到他處另演一場。
相聲《文昭關》:“他一個地方掙一塊二,他不夠吃的呀。怎麼辦呢,他趕場。這兒唱一出,趕到另外一個地方,再唱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