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

軍職

軍職,指軍隊中的職務。語出宋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二:“(王庭湊)及長,駢脅,善《陰符》、《鬼谷》之書。歷軍職,得士心。”

詞語概念


引證解釋
指軍隊中的職務。宋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二:“(王庭湊)及長,駢脅,善《陰符》、《鬼谷》之書。歷軍職,得士心。”《宋史·楊崇勛傳》:“崇勛性貪鄙,久任軍職。”

中國解放軍


正大軍區(聯合參謀部副總參謀長、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後勤保障部、裝備發展部部長、政委,戰區、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武警部隊司令、政委,國防大學校長、政委,軍事科學院院長、政委等):上將、中將;
副大軍區:中將、少將;
正軍:少將、中將;
副軍:少將、大校;
正師:大校、少將;
副師(正旅):上校、大校;
正團(副旅):上校、中校;
副團:中校、少校;
正營:少校、中校;
副營:上尉、少校;
正連:上尉、中尉;
副連:中尉、上尉;
排:少尉、中尉。
上表中前一個為基準軍銜,后一個為輔助軍銜。

軍銜劃分標誌

列兵(一折杠)
上等兵(二折杠)
下士(一細折杠加一顆符號)
中士(一粗折杠加一顆符號)
上士(一細一粗折杠加一顆符號)
四級軍士長(二粗折杠加一顆符號)
三級軍士長(一細二粗折杠加一顆符號)
二級軍士長(三粗折杠加一顆符號)
一級軍士長(三粗一細折杠加一顆符號)
少尉(一杠一星)
中尉(一杠二星)
上尉(一杠三星)
少校(兩杠一星)
中校(兩杠二星)
上校(兩杠三星)
大校(兩杠四星)
少將(麥穗加一個星)
中將(麥穗加兩個星)
上將(麥穗加三個星)

文職幹部軍銜

特殊軍銜:文職幹部軍銜是將領花放置在肩牌上(軍種不同,領花也不同)
一般情況下,軍銜越高,級別越高,從小到大分為:
副連<正連<副營<正營<副團<正團<副師<正師<副軍<正軍。
隨著級別的增高,權利也就越大。
但是文職幹部的級別是隨著自己的技術升高的,他們的權利不變,軍銜不變,但是待遇會遞增。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不授予軍銜
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的職務等級編製軍銜為上將。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等級編製軍銜為上將。
政治、後勤軍官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製軍銜:
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上將;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
正軍職:少將、中將;
副軍職:少將、大校;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

專業技術軍軍銜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將至少校;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大校至上尉;
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中校至少尉。

軍銜區別職務

上將: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聯合參謀長、政治工作部主任的編製軍銜;正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的輔助軍銜
中將:副大軍區職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正軍職的輔助軍銜
少將:正軍職、副軍職的主要軍銜;副大軍區職、正師職的輔助軍銜
大校:正師職的主要軍銜;副軍職、副師職的輔助軍銜
上校:副師職、正團職的主要軍銜
中校:副團職的主要軍銜;正團職、正營職的輔助軍銜
少校:正營職的主要軍銜;副團職、副營職的輔助軍銜
上尉:副營職、正連職的主要軍銜;副連職的輔助軍銜
中尉:副連職的主要軍銜;正連職、排職的輔助軍銜
少尉:排職的主要軍銜
現行士兵軍銜按兵役性質分為:
1,志願兵役制士兵: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2,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
1,高級士官: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2,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
3,初級士官:下士、中士;
4,兵:上等兵、列兵。
海軍、空軍士兵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二字。
兵:服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授予列兵軍銜;服現役第二年的列兵,晉陞為上等兵軍銜;
初級士官:義務兵服現役期滿,被批准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級士官軍銜;第一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二期服現役的一級士官,晉陞為二級士官軍銜;
中級士官:第二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三期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陞為三級士官軍銜;第三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四期服現役的三級士官,晉陞為四級士官軍銜;
高級士官:第四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五期服現役的四級士官,晉陞為五級士官軍銜;第五期服現役期滿,被批准進入第六期服現役的五級士官,晉陞為六級士官軍銜。
軍官基本職務等級(15級):
軍委正、副主席;軍委委員;
大軍區正職;大軍區副職;
正軍職;副軍職;
正師職;副師職;
正團職;副團職;
正營職;副營職;
正連職;副連職;
正排職;副排職
將原科技、文藝級和體育級合併,設專業技術等級1-14級,1級與軍委委員工資相同,14級與正排職工資相同,文職幹部分專業技術與非專業技術兩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級別與專業技術軍官相同,為1-14級;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等級設9級,依次為:正局級、副局級、正處級、副處級、正科級、副科級、一級科員、二級科員、辦事員。后又在正局級職之上加了3級,分別按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待遇。
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軍事、政治、專業技術軍官、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
後勤軍官 專業技術文職幹部
正軍職 四級 按正軍職待遇
副軍職 五級 按副軍職待遇
正師職 六級 正局級
副師職 七級 副局級
正團職 八級 正處級
副團職 九級 副處級
正營職 十級 正科級
副營職 十一級 副科級
正連職 十二級 一級科員
副連職 十三級 二級科員
排職 十四級 辦事員
對應地方職務
上將--省、部級
中將--副省、部級
少將--地、廳、市級
大校--副地、廳、市級
上校--縣、處級,副縣、副處級
中校--科級
少校--副科級
上尉--股級
中尉、少尉--科員
取消了行政級別,軍官薪金由職務薪金、軍銜薪金、軍齡薪金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