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性存
阮性存
阮性存(1874-1928)。字荀伯,餘姚人,法學家,阮毅成的父親,生於1874年,早年留日,創辦浙江私立法政學堂。為杭州最早的知名律師。曾主持浙江省憲起草工作。1908年9月,沈鈞儒任浙江諮議局籌辦處總參議。次年春,與沈鈞儒、褚輔成、陳敬第等發起組織立憲國民社,以推動浙江省的立憲運動。1927年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司法廳廳長。病逝於1928年。他去世后葬於九里松石蓮亭。昔時杭城有路名性存路,即今慶春路眾安橋以西段。
來源:杭州市下城區政協
性存路位於現慶春路西段,1964年後與眾安橋河下、法院路統改稱為慶春路。九十年代慶春路拓寬拉直,舊跡幾以殆盡,現僅存慶春路與延安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原浙江省醫科大學的一座兩層紅磚舊樓,此乃民國時期浙江省高等法院的舊址,法院門前的一段馬路即為性存路。此路是為紀念我國早期法學名家阮性存而命名的。阮性存,清末留學日本法政大學。返國后,在杭創辦全國第一所私立法政學堂,先後任杭縣律師公會會長,省參議員、省司法廳長。1928年去世,當局取法院路西段改名為性存路,以資紀念。解放后仍用此路名,是杭州唯一保留民國人士之名的路,也是對其功績的肯定。
性存先生律己極嚴,法學政事,均負時望。在《三句不離本杭》一書中,阮毅成先生記述一事,足見其父性存先生的秉性。1919年“五四”運動時,年方十五的毅成先生就讀於杭州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在校參加了“救國十人團”,並參加編印《浙江新潮》,提倡白話文,倡導新思想,遂之發生了著名的“一師學潮”。“十人團”中九人均被校方開除,獨毅成先生因父的聲望,給予優容,僅以訓誡。而性存先生大不以為然,即寫信給校方申請自動退學。信中寫道:“同罪異罰,跡近賣友。小兒立身之始,不願蹈此惡習,致負諸先生期望。謹為申請退學,俾其實踐犧牲之說留為‘五四’學潮之紀念。”此舉深為當時各界人士震驚與讚歎,“同罪異罰,跡近賣友”成一時之警言,說明性存先生為人的正直。此事對日後毅成先生立身處世影響極大,有兩例可以說明,一先生終生不用日貨;一自此每日寫日記,遷台灣后,也復如此,迄其逝世。
《三句不離本杭》是阮毅成先生遷台後,寫了不少對杭州故土的追憶與思鄉之文,積稿成冊,1973年由台北正中書局出版,多年來一直暢銷,2001年由杭州出版社再版。“杭”與“行”為諧音,巧作書名,寫的是1912年-1949年這一時期,杭州社會、文化、民俗、經濟諸方掌故,涉獵面廣,而且親自經歷娓娓道來確實津津有味,是難得的一本講述民國時期的史科,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