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訴狀
刑事起訴狀
起訴狀,亦稱起訴書,是人民檢察院經過偵查或審查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依法交付審判,而將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所製作的文書。
(1)標題。寫訴狀的名稱,應標明“刑事起訴狀”。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應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3)請求事項。主要寫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權益的犯罪行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因請求事項相當於案由,所以寫時包括對被告人犯罪的罪名,應寫得具體、明確、簡短、符合法律規定。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刑事訴狀的主體部分,亦可謂之訴狀正文,要充分地、詳細地擺事實、講道理,把關鍵性情況和有力的根據說明白。事實部分,主要應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行為的時間、地點、動機、目的、方式、手段、情節和結果等。要列舉出能夠證實被告人犯罪的證人、證言、書證、物證以及所交驗的具體證物等,同時寫明證人的姓名、職業、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被告人行為的性質和罪名加以分析認定。
(5)結尾。寫明刑事訴狀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具狀人簽名並蓋章,具狀的年月日。
(6)附項。應分別寫明本訴狀副本×份,物證×件,書證×件。
×××人民檢察院
刑事起訴狀
×檢刑訴字[ ]第×號
被告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的犯罪,應當寫明犯罪期間在何單位任何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現羈押處所等。
辯護人:姓名、單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本院認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之規定,已構成×××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人民法院
檢察員:×××
××××年××月××日
(院印)
附項:
1.主要證據複印件×份;
2.證據目錄×份;
3.證人名單×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