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教育局

肥西縣教育局

肥西縣徠教育局研究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教育工作政策、法規等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改革以及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課程改革等工作。

主要職責


(二)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
(三)受縣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委託,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
(四)指導和檢查學校教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五)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和教育宣傳等工作;指導本系統並負責縣直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六)主管全縣教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和鄉鎮教委班子建設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職評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證工作。
(七)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工作。
(八)負責教育事業規劃、統計、審計、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基本建設,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審定學校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和大型(量、批)教育設備(裝備)添置立項等工作;指導和檢查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和鄉鎮教委教育經費項目執行情況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學歷教育招生工作;編製全縣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職業(成人)高中學籍管理、畢業證書核發等工作。
(十)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一)督促並指導全縣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
(十二)受縣政府委託,規劃、指導和檢查全縣通用語言文字和普通推廣等工作。
(十三)協調、指導全縣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社(群)團組織工作。
(十四)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徠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制訂機關各項工作,起草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接待、文電、印章保管、檔案信訪、提案辦理,信息、督查、保密及機關行政事務、財務管理等工作。
督導(督學室)
該機構經縣人民政府授權,代表縣人民政府行使對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該機構為正科級級,設在縣教育局內。其職能是:監督、檢查鄉鎮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評估下級教育部門和學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指導、幫助下級教育部門及學校的工作,反映他們的要求;對教育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鐫、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紀檢組(監察室、審計室、法規科)
負責並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信訪工作,配合各級黨組織抓好黨風廉政工作,紮實有效地開展行風評議、糾風治亂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普法和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安、創建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經濟活動情況審計、監督和離任審計工作,幫助和促進審計單位改進工作,去弊存利,開源節流,合理使用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
人事科
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和全員聘用合同制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崗位考核、培訓、離退休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年度考核、獎懲、人事調配管理及機構編製管理工作,做好教師其他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選聘和中小學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全縣教職員工(含離退休人員)工資調整工作。
計財科
參與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做好教育經費的計劃編製下達工作;做好教育經費的督查和票據管理工作;協調督促教職工工資兌現工作,做好會議人員業務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縣直各校園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教育工會
指導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校外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基層工作組織,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教職工思想教育師德建設和教工之家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做好教育系統婦女、兒童工作。
中教室
負責全縣初中、完中教育管理和教學指導;編製、落實招生計劃、嚴格招生手續和學籍管理辦法;積極推進高中畢業生會考、初中畢(結)業考試改革,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強化常規,深化改革;建立健全評估、激勵機制,樹立科學的管理工作導向;加強對教研分會工作的指導,發揮二級教研網的作用。
小教室
負責全縣小學、幼兒園、特殊學校教育管理與教學視導,檢查、督促各地加強小學、幼兒園常規管理工作;指導各教研分會(鄉鎮)開展正常的研究活動,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質量的跟蹤調研和指導,逐步完善評估、激勵機制。配合督導室對小學、幼兒園進行辦學水平評估。對三類殘兒入學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對殘兒入學的辦班、布點和特校招生工作提出建議。
自考辦(招辦)
負責全縣高、中考的組織實施及招生工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中等學校招生的管理工作。
職成教辦
負責全縣職業類學校的管理工作(包括行業辦學、社會力量辦學、綜合學校),制訂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職業類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發放工作,檢查職業類學校的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和教學工作。保證職業類學校的德育工作、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全面發展。負責全縣掃盲及農村成人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各行業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負責其辦學水平評估。負責成人中等學歷教育計劃申報、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協調農科教三部門及普、職、成三教。
項目基建辦
指導督查中小學基建、危房改造和布局調整工作。
電儀站
負責制訂全縣中小學校實驗室建設、電化教育和計算機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教學儀器、藥品、電教器材、體育藝術器材、圖書等物資的採購供應。組織中小學教師開展實驗技能、電教手段和計算機輔助教學等方面培訓。指導各校開展正常的實驗教學、電化教育和計算機輔助教學並對各校實驗、電教和計算機等硬體建設管理進行檢查、評估。
組干科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教育幹部調整和配備工作,輸出幹部任免調配事宜;負責機關科室副股級以上人員的考察、考核和任免報批工作。負責教育後備幹部的培養、培訓、考核、選拔、任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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