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公安局

政府機構

分析隊伍狀況,研究制訂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警務督察;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查處違紀案件。

行政隸屬萍鄉市人民政府。

單位簡介


萍鄉市公安局
萍鄉市公安局
21個內設機構:政治部(人事處、宣傳處)、辦公室、指揮中心、監察室、督察支隊、國保支隊、經偵支隊、治安支隊、行動技術支隊、警衛處、監管處、信息通信科技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裝備財務處、情報處、法制處、戶政處、出入境管理處、信訪處、審計處。
9個直屬機構:刑事警察支隊、交通警察支隊、特巡警支隊、緝毒支隊、市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人民警察學校。
7個派駐機構(即分局):安源分局、湘東分局、開發區分局、青山分局、峽山口分局、直屬分局、武功山分局。
3個縣局:蘆溪縣公安局、上栗縣公安局、蓮花縣公安局。
55個派出所。
另對森林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另設有中國人民消防警察部隊萍鄉市支隊(直屬省總隊領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萍鄉市支隊(直屬省總隊領導)。

主要職責


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五)指導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
(六)主管並指導全區公安機關的安全防範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組織實施對來本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警衛業務的指導。
(八)主管全區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本區 轄區國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四)負責對全區的國際網際網路、計算機專用安全產品、重要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申辦網吧等的管理,依法查處涉及計算機系統的違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區公安機關經費、通訊、裝備、被裝等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工作。

領導分工


袁志堅,男,1969年1月出生,江西萬載人,漢族,大學本科,199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三級警監警銜。
蔣祥林,男,1957年3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大專學歷,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正縣級),三級警監警銜。
易非凡,男,1957年4月出生,湖南嶽陽人,漢族,大學學歷,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一級警督警銜。
孫飛武,男,1965年9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大學學歷,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長,一級警督警銜。
曾廣輝,男,1965年2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本科雙學歷,199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長,一級警督警銜。
彭萍一,男,1963年9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大專學歷,198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一級警督警銜。
魏功波,男,1962年12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漢族,大專學歷,199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特巡警支隊長,一級警督警銜。
鄔思奇,男,1963年12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大專學歷,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副局長、治安支隊長,一級警督警銜。
糜君華,男,1966年8月出生,江西萍鄉人,漢族,大學學歷,1987年4月加中國共產黨,1984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信息來源:萍鄉市公安局,信息截至2015年7月21日)

內設機構


政治部
主要職責:全市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公安幹部隊伍的考察、培訓和管理;公安人事信息管理、警銜管理;立功創模、宣傳、老幹部管理。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全市公安機關重要事務;擬訂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文件;政務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市局機關機要、保密、印章管理和文書檔案工作以及指導各分(縣)局、各部門相關工作。
110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接警、指揮調度、處理投訴、處置突發事件、接受社會求助。
監察室
(為市監察局派駐機構,與局紀委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受理對全市公安機關監督監察對象的舉報;控告、查處和督辦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犯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監督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和黨員不服黨組織處分的申訴;對全市公安機關黨員廉政建設、隊伍紀律作風建設進行調研、分析、指導。
警務督察支隊
主要職責: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
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主要職責:依法對經濟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偵查;正確運用法律嚴懲經濟犯罪分子,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治安警察支隊
主要職責: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金融、內保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指導;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劇毒腐蝕物品、易燃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管。
行動技術支隊
警衛處
主要職責:黨和國家領導人在萍的安全警衛;日常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
監所管理處
主要職責:監督指導看守一、二所正常業務工作;收集在押人員犯罪信息。
信息通信科技處
主要職責: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工作。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等其他監督職責。
裝備財務處
主要職責:全市公安機關的裝備管理、財務管理。
法制處
主要職責:審核規範性文稿;勞(少)教審批;刑事、行政案件審核;辦理公安行政複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執法質量考評工作;負責警察協會日常工作。
戶政處
主要職責:常住人口管理、暫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出租房屋管理。
出入境管理處
主要職責:承辦和指導全市公民因私申請出國、去港澳台定居、探親、留學、旅遊以及勞務、商務考察、培訓的審批、簽發證照工作;辦理外籍人士來我市定居手續;境外駐萍機構及境外人員的管理以及有關證照的審批、簽發;查處我國公民、港澳台人員、外國人及有關機構違反有關出入境和外國人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事件。
信訪處
主要職責: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理答覆上級轉辦信訪案件;督促指導下級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複查有關信訪案件。
刑事警察支隊
(簡稱刑警支隊)
主要職責:指導、協調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以及組織、協調或直接偵辦各類重特大、疑難刑事案件。
交通警察支隊
(簡稱交警支隊)
主要職責:指導、監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勢;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設置和維護道路交通設施;負責機動車註冊登記、核發牌證。
特巡警支隊
主要職責:全市反恐、防暴處突、城區110接處警和街面治安巡邏以及全天候接受群眾的報警求助等特殊任務。
緝毒支隊
主要職責: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開展無毒社區工作;強化禁吸戒毒工作;加強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加強對易涉毒娛樂場所的監控;強化對易制毒品的管理。
市看守所
(即看守拘役所、拘留所)
主要職責:依法對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執行刑罰;依法對在押人員進行武裝警戒看守;依法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對其生活進行管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看管;對短刑罪犯進行改造;對治安拘留人員進行看管。
(簡稱戒毒所)
主要職責:對戒毒人員進行戒毒治療、道德法律教育以及勞動康復。
人民警察學校
(簡稱警校)
主要職責:組織公安民警在職教育培訓。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萍鄉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