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衝撞
合理衝撞
籃球、足球等運動技術名詞。球在雙方隊員的控制範圍(約兩米)內搶球時進行的合乎規則的衝撞技術。規則允許雙方為了搶球均可用肩以下至肘關節以上的臂側部,以適當的力量衝撞對方相應的部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衝撞,均屬犯規。
在NBA的球場中,籃下以籃筐的中心為圓心,以4英尺(1.2米)為半徑的半圓,此區域被稱作合理衝撞區。站在圓弧線以內,只要防守隊員與進攻隊員有身體接觸,都可能會判防守犯規。而在線外,防守隊員則可以提前站好位,如果進攻隊員用身體接觸了防守隊員,會判進攻隊員撞人。在合理衝撞區內,在對方進攻時,防守球員如果跳起來才不會被吹罰犯規,不跳就會被吹罰防守犯規。
弧線範圍內是合理衝撞區,NBA新規定這個範圍內防守必須起跳,要不就判阻擋犯規。
目前只有NBA聯盟才有衝撞區,是在籃下、禁區內的小框範圍內。
這是為了防止高大隊員防守時死站籃下,對手突破上籃時,對方中鋒原地不動難免會被上籃的隊員撞到,國際規則(如世錦賽和奧運會規則)上來說,防守一方只要沒動,就判進攻方撞人。如此一來,只要內線總有防守隊員站在籃下,進攻球員就很難作出漂亮的上籃或扣籃。
1、合理衝撞區只適用於協防者(非主動防持球人的防守者)。
2、進攻必須在低位防守區之外就已經開始了,否則協防者也不需考慮因此被吹阻擋。
3、進攻球員的主盯防者無論在什麼位置和進攻者身體接觸,都可以造進攻犯規。
4、在快攻中,所有防守者都算視為協防者。
5、即便身處合理衝撞區,協防者如果在嘗試封蓋時垂直下落,那麼他也不會被吹阻擋。
6、如果進攻球員和協防者在合理衝撞區接觸,但進攻人使用了非常規的膝或者腳部動作,那麼也可能會被吹進攻犯規。
條件
所謂“力量適當”必須具備下列幾個條件:
1.衝撞的目的必須在於控球或搶球。所以球必須是在球員可控制的範圍之內(一般是1-2米)。
2.衝撞時,人必須向球跑動,也就是說必須是以球作為目標。
3.衝撞時臂部必須緊貼自己上體體側。
4.衝撞的力量要適當,不得用力猛撞或做帶有危險性的動作。
要領
當防守者並肩與運球者跑動追球時,防守者重心稍下降,靠近對手一側的手臂緊貼身體,利用對手同側腳離地的過程,用肘關節以上部分適當衝撞對手同樣部位,使對手身體失去平衡,乘機將球控制住。
注意事項
1.應避免衝撞時用手或肘、肩推對手而造成的犯規而喪失球權。
2.不是在對手靠近自己一側的腳離地時進行的衝撞,這樣的衝撞會沒有實際效果。
3.應避免衝撞時用手或肘、肩推對手而造成的犯規而喪失球權。
4.不是在對手靠近自己一側的腳離地時進行的衝撞,這樣的衝撞會沒有實際效果。
5.可能會被視為犯規的情況
6.衝撞時,使用規定外的其他身體器官(比如膝蓋、背部)
7.對方起跳后,進行衝撞。
8.用力過猛。
9.對方已經控球的情況下把對方撞開。
比賽中,我們要鼓勵運動員發揚勇敢頑強,敢打敢拚的精神,應在正確思想的指導下,敢於和善於運用合理衝撞動作。這將使得比賽更加激烈精彩,也將有利於運動員在思想品質和戰鬥作風上得到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