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搖滾
Pop音樂與搖滾音樂的混合音樂
流行搖滾(英語:Pop rock)是Pop音樂與搖滾音樂的混合音樂,特色是使用平易近人的流行風格、明亮歌詞以及吉他為基礎的歌曲。流行搖滾有著許多不同的定義,從“樂觀的搖滾音樂”到“Pop音樂的一個分支”。
有學者認為流行樂和搖滾樂常處於相反立場:流行樂的反對者常稱流行樂為華而不實的商業產品,而搖滾樂的擁護者則主張搖滾樂是真實、真心、反商業的音樂。畢竟,人們都認為搖滾比流行美妙得多,並且從60年代早期開始,幾乎所有的流行都在一方面或幾方面受到了搖滾的影響。但是純正的流行直到70年代(就是第一代的搖滾樂迷已經成年的時期)才在合適的節奏下登上舞台,導致了流行搖滾成為主流的音樂(作為與支配60年代大部分時期的早期搖滾的反抗)。自然而然的,流行/搖滾首先要有悅耳的音調,儘可能的讓我無法忘卻,不管是搖滾還是民謠或介於其中。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流行搖滾很少顯示專業的技術。歌曲緊湊,絕沒有任何無用的浪費,作品清爽,優美,完全體現了最新的錄音技術。通常來說,流行搖滾對年輕的聽眾更有吸引力,但對成年人也一樣合適。換而言之,流行搖滾並不是軟搖滾,在很難以想象的今天,認識到搖滾樂的樂器和明朗的節奏給了流行搖滾很大的力量這一點非常重要,正是流行搖滾,讓廣大沒有和搖滾樂一起成長的保守聽眾有了新的天地。
流行/搖滾在70年代湧現除了很多偉大的明星,像Elton John, Peter Frampton, Paul McCartney和他的樂隊Wings,和 Fleetwood Mac;
它繼續在80年代讓我們看到了Christopher Cross,Billy Joel, Bruce Springsteen, Hall 與 Oates, George Michael和其他很多明星。
到了90年代以後,流行/搖滾變得更加龐大,像節奏與布魯斯,Hip-hop一樣與其它很多音樂形式一同構成新的音樂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