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排序法
簡單排序法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評定法,是指管理者把本部門的所有員工從績效最高者到績效最低者(或從最好者到最差者)進行排序,即對一批考核對象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2、3、4……”的順序。
簡單排方法也應用也工作評價上,由負責工作評價的人員,根據其對企業各項工作的經驗認識和主觀判斷,對各項工作在企業中的相對價值進行整體的比較,並加以排隊。在對各項工作進行比較排序時,一般要求工作評價人員綜合考慮以下各項因素:工作職責、工作許可權、崗位資格、工作條件、工作環境等。權衡各項工作在各項因素上的輕重程度並排定秩序后,將其划入不同的工資等級內。
如下表是某企業採用簡單排序法給其所設一般管理崗位進行工作評價的實例,其排列步驟如下:
1、擬定考核的項目。項目的數量和內容,應當根據所考核職務的具體狀況進行設計。
2、評定小組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並排出序列。
3、把每個人各自考核項目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以總序數最小者為成績最好,即總體情況的第一名。後者是按序數得分的多少劃分為若干等級,如總序數15以內的等級屬於優,16-30的等級為良,31—45的等級為中,46-60等級為及格,60以上等級為差。
1、簡單排序法的優點
該方法的優點是簡便易行,具有一定的可信性,可以完全避免趨中傾向或寬嚴誤差。
2、簡單排序法的缺點
缺點是考核的人數不能過多,以5—15人為宜,而且只適用於考核同類職務的人員,應用範圍受限,不適合在跨部門人事調整方面應用。
簡單排序法,Simple Ranking Method,Simple ranking method,序列評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