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鋒

漢語詞語

“交鋒”,“交”的意思是“給”,“相互”;“鋒”是指兵器或是其它物體尖、利的一頭(面),如刀刃、筆鋒鋒等,“交”與“鋒”組成“交鋒”一詞,是指鋒刃相交,就是交戰,雙方正面衝突,也叫生死交鋒。這是“交鋒”的原意,后又引伸為兩種對立思想的爭論(鬥爭)。這裡的“交鋒”就是指兩種對立思想的爭論,也叫面對面“批評”。

詞目


東觀漢記
東觀漢記
交鋒

拼音


jiāo fēng

出處與詳解


1、鋒刃相接,指雙方交戰。
①《東觀漢記·光武帝紀》:“交鋒之日,神星晝見,太白清明。”
②《宋書·殷孝祖傳》:“今與賊交鋒,而以羽儀自標顯,若善射者十手相攢射,欲不斃,得乎?”
③《東周列國志》第五回:“卻說石厚引兵與公子呂交鋒,未及數合,公子呂倒拖畫戟而走,石厚追至東門,門內接應入去。”
④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五十四回:“楚王不準講和,定要交鋒,決一勝負。”
⑤《西遊記》第五五回:“交鋒三五個回合,不知是甚兵器。”
2、也泛指互相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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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辯論中,由辯士所提出的直接與對方論點相對立的論點。有時也指辯論中的“交鋒責任”,即提出論點與對方在同一議題上所持不同論點抗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