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流

明清時期“從九品”外的官員品級

中國明、清時期,“從九品”之外的官員品級,稱為未入流。見《明史·職官志一》:“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從,為級一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

引證解釋


指明 清稱官階不到從九品的職官。
《三元里人民抗英鬥爭史料·靖逆將軍奕會辦廣東軍務折檔》:“以上九名,均請以未入流歸部,不論雙單月,遇缺即選。”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四回:“我屈著指頭算道:‘降級是降正不降從的,降一級便是八品,兩級九品,三級未入流,四級就是個平民。’”亦省作“未入”。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一回:“原來這河泊所是 廣東 獨有的官,雖是個從九、未入,他那進款可了不得。”參閱 明 王三聘 《古今事物考·爵祿》。

其它相關


【明代以前、隋以後官制中的未入流】
隋以後不入九品的職官稱流外。流外也分品級。京師官署吏員,多以流外官充任,經過考銓以後,可以遞升流內,唐時稱為“入流”。宋沿唐制,諸司吏員出缺,通過考試選補。專掌流外官銓選的稱為“流外銓”。流外官在明清稱為“未入流。”
【明代官制中的未入流】
洪武二年(公元1369 年),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 年),改各州學正為未入流(以前為從九品)。縣典史也屬於未入流品級。
【清代官制中的未入流】
中央官制中翰林院孔目,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崇文門副使,各部院庫使,各部院無頂戴筆帖式,內務府庫掌、監造各部院寺經錄。地方官制中的縣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