鎚頭笠

黑社會罪犯

2010年12月23日上午,曾經稱霸當地十幾年的廣東陽江黑社會案首要分子許建強(綽號“鎚頭笠”)、主犯李建定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陽江被執行死刑。許建強(綽號“鎚頭笠”)、林國欽(綽號“滷味欽”)從1992年開始,就先後網羅了大批人員作為手下,為了獲取經濟利益,有組織地實施大量的違法犯罪活動,先後在陽江當地成立涉黑組織。從1996年開始,許林二人開始合夥開賭場做生意等方式聯合作戰,欺行霸市,逐漸壟斷陽江當地“衣食住行”各行業。2007年11月21日晚7時30分,廣東省公安機關組織數百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對以許建強、林國欽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採取收網行動,當場抓獲兩名黑老大及團伙首要分子、骨幹成員40餘名。

簡介


在陽江流傳這樣的說法,誰家的小孩子不聽話,大人就嚇唬他說,“鎚頭笠來了”,孩子會馬上不敢出聲! “許林雙煞”及其黑社會組織對當地的影響,由此可窺一斑。 “陽江黑幫案是廣東省迄今為止發生的影響最大、涉案人數最多的黑社會案件之一。廣東高院受理此案后,成立了由5名法官組成的合議,而合議庭一般由3名法官組成。同時,考慮到涉案人數太多,又專門配備了4名書記員,一般案件則只有1名書記員”,廣東高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王在魁介紹。全案證據卷宗多達650冊,一審判決書超過60萬字。為了核實每一個犯罪事實,法官都要與原始筆錄和證據進行反覆比對和審核,為此專案組花了整整兩個月的時間。
"鎚頭笠"(前排左一)"滷味欽"(前排左二)接受二審宣判...
"鎚頭笠"(前排左一)"滷味欽"(前排左二)接受二審宣判...

一審判決


12月3日上午,許建強、林國欽為首的4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廣東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許建強、李建定死刑,判處林國欽、黃勃、林月允死緩,判處藍忠明、馮亨無期徒刑。許建強、林國欽還分別被處以3.1億元和3.25億元的罰金。許建強、林國欽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是公安部今年9月初發布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典型案例之一。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對許建強、林國欽等43人定罪,對廣東春潭水泥有限公司等4被告單位定罪,共認定96起違法犯罪事實,涉及20項罪名。43人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串通投標罪,敲詐勒索罪,偷稅罪等。
此案還有15人被依法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有期徒刑最短的一名案犯被判1年3個月。許建強、林國欽案全案證據卷宗多達600多冊,庭審記錄接近140萬字,開庭時間持續45天,判決書超過60萬字,具有“涉案當事人多、指控罪名多、犯罪事實多、共同犯罪多、行業犯罪多、證據材料多”的特點。

二審判決


2010-10-22上午9時30分,可以容納300餘人的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在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陽江黑社會性質犯罪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二審9時35分,43名被告人被陸續帶入法庭。記者看到,當該案主犯許建強進入法庭時,不時向旁聽席張望,不知是否在尋找親屬。而另一主犯林國欽臉上沒有任何錶情,目光有些獃滯。其他人則紛紛用目光向身後搜索自己熟悉的身影。
法院認定,許建強、林國欽等43名被告人以及廣東春潭水泥公司等4個被告單位的96起違法犯罪事實成立,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20項罪名,其中對百姓日常生活及民生領域的非法壟斷控制之廣之深,令人驚愕。
許、林等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強迫交易、偷稅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開設或入股控制了一系列公司、企業,聚斂了巨額財富。不僅如此,許、林等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70餘宗,在陽江地區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許、林等人不同程度地控制了陽江地區部分海鮮、冰條、螺仔、煤氣、河沙等行業,嚴重破壞了陽江地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組織還非法擁有槍支11支,動輒使用暴力,共開槍致3人死亡。被害人曾某到林國欽開設的賭場賭博時借了4000元高利貸無法歸還,便遭到拘禁和毆打直至身亡。據該案審判長、廣東高院刑三庭副庭長李宏建介紹,圍繞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二審法院進行了全案審查,維持了陽江中院一審判決54判項中的46項。對許建強、林國欽、李建定、黃勃以及林月允等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成員的判項全部予以維持。對上訴人藍忠明的故意傷害罪改判15年有期徒刑,但數罪併罰后決定執行的刑期不變,仍然是無期徒刑。上訴單位陽江市銀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及上訴人陳葉慶、張志有等的定罪量刑被改判或部分改判。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當審判長宣讀完長達750頁的二審判決書時,許建強用手支撐在被告人席的欄桿上,而林國欽則是一如既往面無表情,眼帘低垂。
庭審剛一結束,陽江中院大門外便響起了清脆的鞭炮聲。
“駁回許建強、林國欽上訴,維持陽江中級法院判處二人死刑、死緩判決”!昨天上午9時30分,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廣東省高級法院正在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陽江黑社會性質犯罪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當審判長李宏建宣讀判決書時,審判庭安靜異常,旁聽者無不凝神傾聽,共同見證惡貫滿盈者的最終下場。

庭審直擊


庭內座無虛席,庭外放響鞭炮
早上8時30分左右,從看守所經325國道、體育路到中院沿途已經實行了交通管制。中級法院周邊分別有巡警和特警擔任警戒,還拉起了安保警戒線。據了解,中院及陽江市有關部門共出動了近400名警力。陽江市中級法院大門兩側,“公檢法,為陽江人民打黑除惡勞苦功高”、“惡有惡報,伸張正義”、“今天是陽江南霸天的末日”、“陽江黑社會,你也有今天”、“全市人民擁護人民法院正義判決”等橫幅在風中飄動。據中院門衛講,這些都是群眾連夜掛上去的。
宣判現場,法警正在緊張地維持秩序,指揮旁聽者接受安檢,可容納300餘人的審判大庭座無虛席。
9時35分,43名被告人被陸續帶入第一審判庭,“鎚頭笠”許建強不時向旁聽席張望,“滷味欽”林國欽臉上沒有任何錶情,目光有些獃滯,其他人則紛紛用目光向身後搜索自己熟悉的身影。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審判長摘要宣讀了長達750頁的二審判決書,法槌聲再次響起,標誌著兩個橫行陽江地區十幾年黑社會的徹底覆滅。聽到判決結果,昔日不可一世的“黑老大”許建強用手支撐在被告席的欄桿上,時而頓首,時而扭動肩膀,顯得有些垂頭喪氣,林國欽則是一如既往面無表情,眼帘低垂。
旁聽席上一陣騷動,有人用紙巾擦眼淚,有人向被告人招手示意,一名講當地話的中年婦女大聲呵斥著被告人……
庭審剛剛結束,陽江中院大門外,已經響起了清脆的鞭炮聲!

終審判決


一審54項判決,二審維持46項
去年12月3日,陽江市中級法院對“鎚頭笠”許建強、“滷味欽”林國欽等4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許建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七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林國欽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經營罪等八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該組織的主要成員李建定被判處死刑;黃勃、林月允被判處死緩;藍忠明、馮亨被判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后,許建強、林國欽等30名被告人及2個被告單位以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量刑過重等為由,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起上訴。該案的二審於今年8月12日開庭,於昨日宣判。
據該案審判長、省高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李宏建介紹,重點圍繞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二審法院進行了全案審查,維持陽江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54個判項中的46項。對許建強、林國欽、李建定、黃勃以及林月允等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成員的判項全部予以維持。對上訴人藍忠明的故意傷害罪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但數罪併罰后決定執行的刑期不變,仍然是無期徒刑。上訴單位陽江市銀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及上訴人陳葉慶、張志有等的定罪量刑被改判或部分改判。
“該案既是黑社會性質犯罪又是死刑案,法院採取了最為嚴格的證據審查標準,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嚴格依照立法解釋的4個特徵進行把握,確保罰當其罪”,李宏建說。
“許林雙煞”四大罪狀
廣東陽江許建強、林國欽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二審宣判后,該案審判長、廣東省高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李宏建就該案的事實和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釋法。
罪狀1 暴力控制陽江眾多行業
許建強及林國欽等人已分別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許、林等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它手段獲取經濟利益,開設或入股控制了一系列公司,聚斂了巨額財富,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同時,許、林等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它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70餘宗,不同程度地控制了陽江地區部分海鮮、冰條、螺仔、煤氣、河沙、客運、物流、水泥等行業,嚴重破壞了陽江地區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罪狀2 黑臉打天下紅臉專斂財
經查,許建強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暴力特徵非常明顯,最典型的就是在1994年1月29日,許指使莫宗強在廣州市南海漁村酒店開槍打死阮世光,后莫隱瞞了受許指使的事實攬罪投案,許得以逍遙法外;再如許為壟斷沙場,指使馮亨等人槍殺曾紀回。許建強等人通過多次暴力打擊對手、收取保護費等非法手段,聚斂財富。而林國欽從1996年起,先後網羅曾高、周成等人在陽江市區信誠娛樂城等地開設賭場,通過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壟斷水泥市場等手段聚斂了大量的財富。至案發,林國欽、李秀蓮擁有13處房產、地產,林國欽的陽江市信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擁有12處地產、房產,林的陽江市信誠科技林業有限公司擁有41171.2畝林地。後期,林以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身份出現,同時向政治領域滲透,林國欽、李秀蓮夫婦二人一為陽江市人大代表一為市政協委員,意欲以“紅頂商人”的身份“漂白”自己。
罪狀3 雙煞聯手橫行陽江多年
分開來看,許建強和林國欽為首的兩大犯罪組織在陽江當地的危害已算不小,而在形成、發展過程中,兩者由相對獨立進而產生一定聯繫,更使其惡性效果發生連鎖效應。兩者的聯繫表現在:第一是從1997年開始至案發,許建強、林國欽除單獨開設賭場外,一直合夥開設賭場。第二是合夥投資公司和生意。東方海灣大酒店和火鍋城大酒店,均由林國欽佔60%的股份,許建強佔40%的股份。兩人還合夥購買了陽江市建設路三星公司的地皮,並轉手倒賣。第三是在資金上相互支持,其中一方組織的資金不足時,另一方均會全力支持,免息借款。
罪狀4 家族化犯罪夫妻均獲刑
本案中許建強、林國欽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都呈現出家族化的特徵,其中許建強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成員許的妹夫黃勃被判處死緩;妻子劉煉,綽號“憨婆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父親許湛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妹妹許金霞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而林國欽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成員林月允是林國欽的侄子,被判處死緩;李秀蓮是林的妻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黑老大覆滅記


許林雙煞小孩都怕
在陽江流傳這樣的說法,誰家的小孩子不聽話,大人就嚇唬他說,“鎚頭笠來了”,孩子會馬上躲起來,不敢出聲!“許林雙煞”及其黑社會組織對當地的影響,由此可窺一斑。許建強(綽號“鎚頭笠”)、林國欽(綽號“滷味欽”)從1992年開始,就先後網羅了大批人員作為手下,為了獲取經濟利益,有組織地實施大量的違法犯罪活動,先後在陽江當地成立涉黑組織。從1996年開始,許林二人開始合夥開賭場做生意等方式聯合作戰,欺行霸市,逐漸壟斷陽江當地“衣食住行”各行業。2007年11月21日晚7時30分,廣東省公安機關組織數百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對以許建強、林國欽為首的涉黑犯罪組織採取收網行動,當場抓獲兩名黑老大及團伙首要分子、骨幹成員40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