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賽

每個隊都能和其他隊比賽一次或兩次

循環賽,是每個隊都能和其他隊比賽一次或兩次,最後按成績(凈勝球數)計算名次。這種競賽方法比較合理、客觀和公平,有利於各隊相互學習和交流經驗。

比賽方式


循環賽的各個參賽者(隊)的名次需在整個比賽結束以後,統計各自的積分才能最終全部確定,所以一旦開賽就不便增減參賽者,不然就會影響各參賽者成績的計算,不時鬧出的退賽風波就暴露了這個弱點。另外,循環賽的每一場比賽除了產生當事雙方的成績以外,還可能影響到第三方的名次,這就為產生各種涉及人情、關係、利益的比賽埋下了隱患,以影響比賽的公平公正。由此可見,循環賽是種封閉式的、易受干擾的比賽制度。為避免循環賽運行時可能出現的麻煩,可選用排位賽制度予以代之。
循環賽
循環賽

種類


循環制,包括單循環、雙循環和分組循環三種方法。
單循環
單循環,是所有參加比賽的隊均能相遇一次,最後按各隊在全部比賽中的積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參賽球隊不多,而且時間和場地都有保證,通常都採用這種競賽方法。
單循環比賽輪次的計算
如果參加的隊數是偶數,則比賽輪數為隊數減1。
例如:8個隊參加比賽,比賽輪數為8-1=7輪。
如果參加的隊數是奇數,則比賽輪數等於隊數。
例如:5個隊參加比賽,比賽就要進行5輪。
計算輪數的目的,在於計算比賽所需的總時間。
例如:有7個參加比賽,其輪數是7輪,如果比賽中間再休息兩天,則比賽的總時間為9天。
單循環比賽場次的計算
單循環比賽場次計算的公式為:X=N(N-1)/2,即:隊數*(隊數-1)/2或比賽場次=
例如:8個隊參加比賽,比賽總場數是:[8x(8-1)]/2=28場或=28場
計算場次的目的,在於計算比賽所需的場地數量,並由此考慮裁判員的數量,以及如何編排競賽日程表等。
編排
單循環比賽順序的編排,一般採用輪轉法。
不論參加隊數是偶數還是奇數,都應按偶數編排。如果是奇數,可以補一個“0”號,與“0”相遇的隊就輪空一次。
例如:有8個隊參賽的情況下,其編排如表1-1。這種輪轉法,適用於各隊實力互不了解,故採用抽籤定位的辦法,很可能出現強隊早期相遇。
"逆時針輪轉法",這種編排方法可使最後的比賽保持精彩,是通常採用的編排方法(表1-2)。圖表顯示
在有5個隊參賽的情況下,可用補“0”的辦法編排,如表1-3所示。圖表顯示
下述方法,通常可使最後的比賽保持精彩,是常用的編排方法,如表1-4所示。圖表顯示
為了避免勞逸不均的情況,還可以把“0”號放到右邊最下位置,並且保持不動。
輪次表編排完后,各隊進行抽籤,並按各隊抽到的號碼填到輪次表裡(或按上屆比賽的名次順序確定編號),據此再編成競賽日程表。編排競賽日程表,首先要貫徹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當然也要適當地照顧到比賽(觀眾)的需要,可以從時間(上午、下午、晚上)、場館(大館或小館)、地區(本地或外地)等不同的方面作出調整,達到各隊大體上的平衡。
編排中,要考慮到輪次中間的間隔長短,以保證運動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如果競賽期限允許,通常打完3輪后要休息一天。至服裝的顏色,應按規則規定執行,即秩序冊中隊名列前的隊(主隊)要穿深色服裝。編排時,要注意到留有洗曬的時間。
表1-5是較為正式的競賽日程表格式。圖表顯示
雙循環
雙循環,是所有參加比賽的隊均能相遇兩次,最後按各隊在兩個循環的全部比賽中的積分、得失分率排列名次。如果參賽隊少,或者創造更多的比賽機會,通常採用雙循環的比賽方法。
全國男子籃球甲聯賽採用主客場制,在第一階段預賽和9~12名保級賽中採用的就是雙循環比賽。
雙循環比賽的輪次、場次以及比賽時間,均是單循環比賽的倍數。
分組循環
分組循環,是將所有參加比賽的隊先分成若干個小組進行第一階段預賽,然後每組的優勝隊之間再進行第二階段的決賽,決定第1名和以下的名次。
在分組預賽中採用單循環的比賽方法,在決賽中可採用單循環賽、同名次賽、交叉賽等,故也稱這種競賽方法為混合循環制或"兩階段制"。分組循環適用於有較多的隊參加的競賽,可以在不長的期限內較合理較公平地完成競賽任務。
分組循環的不足之處,是參賽隊由於實力不同,如果分佈不均,可能造成強隊先期被削減、弱隊反而名次排列在前面的局面。為了克服這個缺陷,在編排中應設立“種子隊”。
所謂“種子隊”,就是實力和成績相對較強的隊,應被合理地分開;種子隊"可以通過協商確定,也可以根據上一屆比賽的名次來確定。為了照顧主辦競賽的單位,有時也將競賽規程中應作出規定,還要經過一定會議的討論和認可。
分組循環的具體編排如下:
例如:有16個參加比賽,為了使各組的隊數相均,可分成4個小組,每組4個隊。如果時間、經費允許,又希望多打比賽,也可分成兩個小組,每組8個隊。在分成4個小組中,“種子隊”可設立4個隊,也可設立8個隊,經抽籤編到小組內,或者將1、8,2、7,3、6,4、5(依照上屆比賽的名次排出)經抽籤編入組內。
其餘蛇形排列方法,將1、4、5、8“種子隊”排到第一組,2、3、6、7“種子隊”排到第二組,其餘各隊再經抽籤編入組內。
第二階段的決賽如果採用單循環賽,4個小組的第1名(兩個小組的第3、4名)編為一組,決出5至8名;其餘依此類推,決出全部名次。
第二階段的決賽如果採用同名次賽,則由兩個小組的第1名決冠、亞軍,兩個小組的第2我中決3至4名,依次類推,決出全部名次。
第二階段的決賽若採用交叉賽,則A組的第1名對B組的第2名,B組的第1名對A組的第2名先進行半決賽,再由兩場比賽的勝者進行決賽決出冠、亞軍,負者決3、4名。
其餘名次,也是依照上述交叉的方法進行。如果兩個小組都各有5個隊,剩下的隊不能採用交叉賽,也可採用同名次賽決出最後的名次。此事應在競賽規程中作出規定,如表1-6所示。以上情況,在混合制中還要重點談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