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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

黑龍江省綏化市政協原副主席

王君,男,1957年6月出生,1973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長期從事組織工作,擔任過多地組織部部長職務,2012年1月起任綏化市政協副主席(副廳級)。

2014年4月16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8月11日,黑龍江省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徠014年8月,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其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5年1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以其構成受賄罪,向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3.07 蘭西縣文教科幹事、團委書記
1980.07 中共蘭西縣文教衛生黨委組織委員、黨委秘書
1徠982.03 中共蘭西縣委辦公室、政研室秘書
1983.08 中共綏化地委黨校離職學習
1985.09 中共蘭西縣委辦公室綜合組組長(副科級)
1989.03 中共蘭西縣委保密辦主任、縣委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
1990.10 中共蘭西縣北安鄉黨委書記
1992.07 中共蘭西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6.07 中共望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8.08 中共綏化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05 中共北林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3.12 中共北林區委副書記
2006.12 中共海倫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0.04 中共海倫市委書記
2011.11 綏化市政協黨組成員
2012.01 綏化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4.04 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4月16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調查

2014年8月11日:黑龍江省紀委對黑龍江省綏化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王君在擔任海倫市市長、市委書記、綏化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
王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審議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5年1月14日,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以綏化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君構成受賄罪,向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