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義務勞動

社會義務勞動

社會義務勞動是歐洲殖民者在侵佔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區期間推行的一種強迫勞動形式。殖民當局以法律規定,土著居民隨時可以被抓走,送到離家幾百裡外的地方進行“社會義務勞動”,為殖民者修築鐵路、公路、港口和機場,滿足其掠奪當地資源的需要。殖民地時期,在奈及利亞,土著居民每人每年進行“社會義務勞動”的時間不少於32天;在剛果,甚至多達2一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