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增長率
和去年同期相比較的增長率
同比增長率,一般是指和去年同期相比較的增長率。同比增長和上一時期、上一年度或歷史相比的增長(幅度)。發展速度由於採用基期的不同,可分為同比發展速度、環比發展速度和定基發展速度。均用百分數或倍數表示。
某個指標的同期比=(當年的某個指標的值-去年同期這個指標的值)/去年同期這個指標的值
即:同比增長率=(當年的指標值-去年同期的值)÷去年同期的值*100%
一、市場價格分析計算公式
(一)當期環比增長(下降)率計算公式
根據批發市場價格分析需要,環比分為日環比、周環比、月環比和年環比。
當期環比增長(下降)率(%)=[(當期價格/上期價格)-1]*100%
說明:(1)如果計算值為正值(+),則稱增長率;如果計算值為負值(-),則稱下降率。
(2)如果當期指當日、當周、當月和當年,則上期相應指昨日、上周、上月和上年。
(二)當期同比增長(下降)率計算公式
當期同比增長(下降)率(%)=[(當期價格/上年年同期價格)-1]*100%
說明:(1)如果計算值為正值(+),則稱增長率;如果計算值為負值(-),則稱下降率。
(2)如果當期指當日、當周和當月,則上年同期相應指上年同日、上年同周和上年同月。
同比增長率與增長率的區別
說明:(1)同比增長率是含有增長率的意思,是另一種方式的增長率。
(2)同比增長率計算時,有特定的時間限制,不像增長率那樣,範圍大,定義寬泛,而同比增長率,一般是指和去年同期相比較的增長率。
同比發展速度主要是為了消除季節變動的影響,用以說明當期發展水平與Last year同期發展水平對比而達到的相對發展速度。如,當期2月比Last year2月,當期6月比Last year6月等。
其計算公式為:同比發展速度=(當期發展水平/Last year同期發展水平-1)*100% 在實際工作中,經常使用這個指標,如某年、某季、某月與上年同期對比計算的發展速度,就是同比發展速度。
環比分為日環比、周環比、月環比和年環比。
環比發展速度是以報告期水平與其前一期水平對比(相鄰期間的比較),所得到的動態相對數。表明現象逐期的發展變動程度。如計算一年內各月與前一個月對比,即2月比1月,3月比2月,4月比3月 ……12月比11月,說明逐月的發展程度。
定基比發展速度也叫總速度,是報告期水平與某一固定時期水平之比,表明這種現象在較長時期內總的發展速度。如"九五"期間各年水平都以1995年水平為基期進行對比,一年內各月水平均以上年12月水平為基期進行對比,就是定基發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