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儲備
戰略儲備
徠戰略儲備是指國家為了應付戰爭和其他意外情況,保障國民經濟正常運行和國防需求,而在平時有計劃地建立的一定數量的物資、貨幣、能源、人力等方面的儲存或積蓄,主要包括物資儲備、財力儲備和能源儲備等幾個方面。
是指重要的武器裝備、軍工生產原料材以及必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儲備;
指貴金屬、外匯及本國貨幣的儲備,必要時可以通過貿易獲得軍需品和戰略物資;
則是指國家對石油、煤炭、天然氣等不可再生能源的儲備,以防戰時進口受到限制時能源供應不暢;
此外,戰略儲備還包括人力資源的儲備、軍工生產能力的儲備、交通運輸能力的儲備等多個方面。
戰略儲備的理由
隨著美國等西方國家對阿富汗軍事打擊的持續,人們越來越注意到,現代戰爭在很大意義上打的是一場經濟消耗戰,參戰各方經濟實力的強弱,戰略資源的富貧,物資儲備的多少有可能直接影響戰爭最終的結局。因此,某些人士戲稱,戰爭是在比誰燒的錢多。
戰略儲備的主要經濟作用是通過向市場釋放儲備油來減輕市場心理壓力,從而降低石油價格不斷上漲的可能,達到減輕石油供應對整體經濟衝擊的程度。對石油進口國而言,戰略儲備是對付石油供應短缺而設置的頭道防線,但其真正的作用不在於彌補損失的進口量,而在於抑制油價的上漲。此外,戰略石油儲備還有以下作用:一、可以給調整經濟增長方式,特別是能源消費方式爭取時間。二、可以起到一種威懾作用,使人為的供應衝擊不至於發生或頻繁發生。在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交替實行“減產保價”和“增產抑價”的政策時,戰略儲備能夠使進口國的經濟和政治穩定,不會受到人為石油供應衝擊的影響。
從1996年起,我國就已經成為石油和石油產品凈進口國。目前,我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進口已佔全部供應量的1/3。國家信息中心2008年9月22日發表了題為《2000年以來中國能源經濟形勢分析》的報告,國內石油消費量到2010年和2020年將分別增加到4.25億噸和5.72億噸,對進口石油的依存度將達到55%和66%。
徠國家戰略儲備制度
是指,依照一定法律規定和授權,由國家政府(聯邦政府或中央政府)統一實施的戰略儲備及其管理制度。它的執行主體主要是國家政府,對象物可以是戰略性物資,也可以是戰略性資源,實施前提是法律依據和授權。在探討戰略儲備制度的時候,我們發覺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地域規模較大、資源蘊藏相對比較豐富的大陸型國家,倒比地域規模較小、資源蘊藏相對比較匱乏的島嶼型國家更為重視戰略儲備,這既包括戰略性物資儲備也包括戰略性資源儲備。這對中國很有借鑒意義,倒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有趣現象,也更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
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戰略儲備的區別
對國家戰略儲備制度的認識,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是有區別的。我們認為發達國家的認知更深刻,也更具代表性。在發達國家看來,戰略儲備制度就可以劃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戰略性物資儲備制度,一個是戰略性資源儲備制度。我們以前關注較多的戰略性物資儲備,對戰略性資源儲備則認識不足。
戰略性資源儲備
實際上,戰略性資源儲備很有可能更為重要。所謂戰略性物資儲備是指對國計民生、經濟安全和國防建設具有關鍵作用的重要物資進行儲備管理的制度安排,具體對具有關鍵作用的重要物資的認定,則由國家政府當局進行安排。例如眾所周知的石油儲備,就被許多經濟富裕的發達國家當作重要的戰略儲備,而不管是資源相對短缺的還是產出比較豐富的國家。戰略性資源儲備是指對經濟發展和國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不可再生的能源性資源實行保護性開發和戰略性儲備,也可稱之為資源性戰略儲備。戰略性資源儲備可以包括許多內容,例如對油田、氣田、煤田、森林的限制性的保護性開採和作必要的戰略性儲備,在積極開發尋找替代性能源資源的同時,主要著眼於以後的持續性發展和培育良性循環的生成機制,其中礦產資源的戰略性儲備比較具有代表性。
建立資源性戰略儲備的重要性
建立資源性戰略儲備的重要性是不言自喻的。它可以保證戰時的國家安全需要,也可以保證平時的經濟安全需要,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尖端科技研發領域搶先佔據優勢領先地位。同在重要軍事工業領域一樣,尖端科技研發領域對稀有金屬或稀有礦產的需求也是與日俱增的,現在更有一種發展趨勢,即將資源儲備管理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許多國家基於國防目的的戰略資源儲備並未停止,基於經濟安全和科技領先目的的儲備則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加強。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佔有率很低,資源相對短缺,對外依存度日益增大,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水、糧、石油、稀有金屬等戰略性資源短缺對我國經濟安全與經濟發展構成的威脅越來越現實,資源安全已成為新世紀影響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避免其他國家利用資源牌對我進行打壓和控制,除了挖掘國內資源潛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外,完全有必要建立我國戰略資源儲備體系,可以說是維護我國國家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
戰略物資儲備與一般物資儲備的區別
與發達國家的重視資源性戰略儲備相比,我國比較重視物資儲備,但客觀地講,符合真正意義和國際慣例的戰略物資儲備則還沒有真正建立,可以這樣說,我國的戰略物資儲備仍屬於一般物資儲備系統,沒有突出戰略物資的戰略儲備特色。我們認為,戰略物資儲備和一般物資儲備是有區別的。戰略物資是指對國家安全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關鍵作用的重要物資,主要目的著眼於國家安全和經濟可持續發展。一般物資儲備主要是應對市場調控和穩定物價的,主要著眼於市場穩定和物價穩定。二者可以有所交叉,但更有重大區別。與一般物資儲備不同的是,戰略物資具有很大稀缺性和供應的非穩定性。同前述的資源性戰略儲備一樣,戰略物資儲備具有極為明顯的規模性和長期性,主要著眼於事關國家安全的突發事件,例如戰爭爆發和自然災害。
我國物資儲備形勢
應該說,我國的物資儲備體系是比較成功的,對我國經濟建設起到很大作用。我國的國家物資儲備體系始建於1953年,經過50多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國家物資儲備局、儲備物資管理局(辦事處)和基層單位的三級垂直管理體制,建設了完善的儲備倉庫體系,儲備了一定規模的國家物資。國家物資儲備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能機構,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國家物資儲備政策和發展方針;研究提出國家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儲備物資輪換計劃等。國家物資儲備局制定的管理原則是,規模適度,儲存安全,調用方便,定期更換和保障戰時需要。應該說,國家發改委對國家物資儲備局的定位還是比較準確的,即著眼於“服務國防建設,應對突發事件,參與宏觀調控,維護國家安全”。50多年來,國家物資儲備在支持國防建設、經濟建設、抗災救災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可以說,國家物資儲備是國家直接建立和掌握的戰略後備力量,是保障國家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