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梧
李廷梧
明朝中葉,皇帝昏庸,宦官當權,朝政日益腐敗,能為“先天下之憂而憂”的直臣清官屈指可數,但肩擔監察大任的李廷梧卻出污泥而不染,為國為民不辱使命,名重京師;百姓們則視其為“父母官”,自動為其“立石頌德”。
李廷梧,字仲陽,號壺塘,涵江洋尾〈今白塘鎮洋尾村〉人,生於明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明嘉靖十七年(公園1538年),李廷梧不幸去世,時年67歲。
李廷梧學習勤奮,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以優良成績一舉考中進士,被授為浙江嘉興府桐鄉縣令。上任后,他勤政愛民,事必躬親,不僅以“斷案明允”贏得政事,而且重視悠關百姓生活的農桑大計,還大力發展當地教育事業,講禮興學。不久,便因政績突出升任湖廣道監察御史,專責一方政事糾督,貪官唯恐避之不及,百姓聞之夾道歡迎。當他離任時,當地百姓無不扼腕惜嘆,紛紛為其“立石頌德”。
正德初年(公元1506年),明武宗疏於臨朝問政,宦官劉瑾趁機擅權專政,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朝野上下多隨附之。時值李廷梧巡按蘇州、常州、松江、鎮江一帶,他特立獨行,以民為重,專門發文下屬各縣,要求務行實惠,賑濟貧窮,不得擾民傷民。同時,“以財匱民貧為憂”,直言“上疏力清寬恤”,深得百姓擁戴。
李廷梧目睹朝政荒疏,國運日衰,憂心如焚。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他當即上奏九件大事,情深理至,不得不令明武宗感慨,遂一一採納。
在任監察御史六年中,李廷梧不辱使命,尤痛恨禍國殃民的宦黨,他置個人榮辱於度外,犯顏直諫,先後上了幾十道奏疏,彈劾劉瑾死黨孫和,並為蒙冤御史塗楨伸張,一時“台綱振肅”,名聞朝野。但也同時觸犯權奸劉瑾,被其矯詔逮捕下獄。可終因“無罪名可乘”,劉謹無可奈何,只好將其釋放。
此後,李廷梧因輔政有功,升任大理寺右丞,並以大理寺左丞致仕。
李廷梧一生憂國憂民,即便在辭官返鄉后,仍關心民生疾苦。其家所在的洋尾村,瀕海臨水,常受海潮洪水襲擊,災害連連。他毅然捐田捐錢,慷慨資助家鄉修築海堤抗潮防洪。
李廷梧不僅為政有方,而且精通經學,晚年返鄉后,便閉門專心治學著書,留有詩集、文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