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

法制院

。掌編纂法規,修明法令,擬上候哉。置院長、副院長各—人,下置參議、參事、僉事、錄事等官。

目錄

正文


。掌編纂法規,修明法令,擬上候哉。置院長、副院長各—人,下置參議、參事、僉事、錄事等官。(《中國歷代官稱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