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
“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
“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由下列計劃組成:1. 各單位匹配強度不能低於“西部之光”計劃支持數的20%。 “西部之光”聯合學者計劃,每年評選10-15個項目,每個項目支持30-50萬,執行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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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是中國科學院1996年推出,由中組部和中科院共同管理的一項區域性人才工作計劃,該計劃的實施是貫徹落實中央“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西部大開發”戰略以及“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加快西部地區青年科技人才培養,促進科技工作發展,更好地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具體措施。
“西部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由下列計劃組成:
1. “西部之光”項目支持計劃分為一般和重點兩類(重點項目佔30%)一般項目的支持強度在20萬左右,對重點項目的支持強度在原基數上增加20%。各單位匹配強度不能低於“西部之光”計劃支持數的20%。執行期3年。
2. “西部之光”聯合學者計劃,每年評選10-15個項目,每個項目支持30-50萬,執行期3年。可採取海外、東、西部人才聯手立項。
3. “西部之光”訪問學者計劃,是我院、中組部、科技部、教育部聯合發起,從西部地區選調部分青年科研骨幹為訪問學者到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所屬科研機構、重點院校等進行培訓。5年國家計劃培養1000名左右西部學術帶頭人,我院每年承擔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