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回門

三朝回門

三朝回門,古時流傳下來的傳統婚姻禮俗,又可稱為歸寧、做客、返外家(閩南語用法),是指新婚夫妻在結婚的第三日,攜禮前往女方家裡省親、探訪,女方家人此時亦須準備宴客(通常於中午,稱做歸寧宴或請女婿),結束后,媒人的工作才算告了一個段落,男方須送禮給媒人表示謝意。

簡介


如今所說的回門,一般是指新娘出嫁后,在第三、六、七、八、九天,或者滿月時第三由丈夫陪同下回娘家探望父母。男家一定要送回金豬一隻,以示新娘子的貞潔,同時拜謁妻子的父母及親屬。
女家收到金豬后即分予親戚朋友、街坊鄰理享用,表示自家女兒不辱門楣。傳統上,岳丈母需留回門的新娘及女婿在家吃飯,但如今大多數新人都選擇即日回門,既省時又方便,所以新人只在娘家稍作休息,用些茶點便算交待過這個禮節。自親迎始的成婿之禮,至此完成。
回門雖然並沒列在三書六禮中,卻是中國人傳統一個極重要的嫁娶禮儀,絕不可掉以輕心。

禁忌


在民間禁忌中,日落前就要回到男方家裡(一說是如此比較容易生男孩),如有不得已之原因得留宿的話,夫妻需分房睡,以免對娘家的人造成衝撞。

歷史


這一古老的傳統婚俗起源於上古時代,泛稱“歸寧”,為婚後回家探視父母之意。後世各地名稱不一,宋代稱“拜門”,清代北方稱“雙回門”南方稱“會親”,河北某些地區稱“喚姑爺”,杭州稱“回郎”。
近代通常在婚後第三天,又稱“三朝回門”。此為婚事的最後一項儀式,有女兒不忘父母養育之恩賜,女婿感謝岳父母及新婚夫婦恩愛和美等意義,一般,女家皆設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長陪飲。新婚夫婦或當日返回,或留住數日,若留住時,則不同宿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