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浩若

何浩若

何浩若(1899年-1971年),湖南省湘潭縣人。1913年入北平清華學校。注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研究。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社會經歷


1920年赴美國留學,入斯坦福大學學習。1923年入威斯康辛大學研究經濟,獲哲學博士學位。后又入洛威治軍校習騎兵。1926年回國,任黃埔軍校第四期教官。北伐戰爭開始后,任第四十六軍參謀長及第十師第五十九團團長。1928年任中央大學、金陵大學教授。1932年應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鍵之請,出掌西路總司令部黨政事宜,兼主辦學生集訓。1935年8月任湖南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1937年2月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抗日戰爭爆發后,奉命調查湘、鄂、粵、桂、川、滇、黔七省財政金融。1939年3月赴重慶。1940年1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第三廳廳長、三民主義青年宣傳處處長,旋任《中央日報》社社長、經濟會議副秘書長。1942年初任物資局局長。1943年1月起任國家總動員委員會副秘書長、軍委會政治部副部長、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常務幹事、軍事委員會外事局局長。1945年5月當選為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后,任行政院綏靖區政務委員會秘書長。1948年任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隨後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同年12月以聯合國中國代表團顧問身份赴美國工作。1949年去台灣,被聘為“國防研究院”講座教授,同時兼任師範大學、政治大學和私立中國文化學院教授。

個人作品


著有《自由民主的經濟制度》、《民主主義與自由經濟》、《從民族與文化看中國的前途》、《國際現勢之分析》等。1971年1月27日在台灣去世,終年7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