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一性論
基督一性論
基督一性論(Monophysitism),廣意而言就是一性主義(one-naturism)。
其教義大意乃是說,基督的神性並非取了完全的人性,因此他只有一種性情。這類說法產生的原因,是因著某些亞歷山大學派(Alexandrian School)的教父,不能接受安提阿學派(Antiochene School)所說基督里有神人二性同時共存的說法。基督一性論源於第三世紀,經過上百年的發展后產生了兩種主要變體,較早的版本是以老底嘉(Laodicea)監督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為名的亞波里拿留主義(Apollinarianism)。這理論早在主后三五 年左右便出現,而在主后三七一年之後,在教父之間引起劇烈爭執。而較晚期的版本,則是約在主后四四 年左右,由康士坦丁堡的修士歐迪奇(Eutyches)所提倡的基督一性論。亞氏認為基督在成肉體后只有一性(μιαφυσι),就是『道—身』(Logos-Body)性。並且基督既是無罪的,他必定不具有與罪人相同的人性,因此不能說基督有神人二性。而歐氏則認為基督的人性乃是調和並消失在神性里,併產生一非人非神的第三性。這兩類一性論,都在教會歷史上被定罪為異端。
亞波里拿留主張,基督是一個『道—身』的人位(亞氏用υποστασι與προσοπον來描述),若是將基督裡面的神性與人性分開,信徒的救贖就會受到威脅。對他而言,所有將基督神性與人性分為『神的兒子』與『人的兒子』來討論的,都是相信基督是『二』不是『一』,是以為神與人只是表面上結合,而不是神成肉身。不僅如此,亞氏的基督論也是基於柏拉圖主義(Platonism)的三元論(Trichotomy)人觀。這種理論將人分為三部分:肉身(body)、感覺魂(sensitive soul)以及理性魂(rational soul)。而在理性魂里有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就是人能任意犯罪的來源。因此亞氏認為道(Logos),只是取了耶穌人性中的肉身以及與肉身緊密相連的感覺魂,有犯罪傾向的理性魂則被神聖的道(Logos)所取代了。亞氏認為去掉耶穌理性魂的功用,一面可以避免基督裡面有兩個意志(will)的衝突,又可以保證基督的無罪與純潔。因此,亞氏相信,在基督里只有『一個神成肉身的本性』(μιαν φυσιν του θεου λογου σεσαρκωμενην, the one sole nature incarnate of the Word of God),這個在道成肉身中形成的位格,可以說就是神。換言之,亞氏教導,在基督里道和身體聯結在一起,因此基督只有一個性情,並且就是那神聖的性情。
顯而易見的,亞氏的基督論過分強調基督的神性到一個地步,以致喪失了他完整的人性。他為了要保持他神性的完整與其身位之一致性,犧牲了基督人性的完整性,結果導致基督的人性只是他人性中的身體,而異於常人完整的人性。這是不合乎新約聖經啟示的—基督與我們同有血肉之體。因此亞氏理論在主后三八一年的第一次康士坦丁堡會議中被定為異端,甚至連他的摯友亞他那修及加帕多家教父,都在大會中反對他為了強調基督里神人的『一』,而犧牲基督完整的人性。至於修士歐迪奇的一性主義,因涉及誤解基督神人二性的關係,將於稍後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