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謙
《水滸傳》中一個反面人物
《水滸傳》中一個反面人物,是林沖的多年好友,因貪圖富貴站在高俅這一邊,多次設計陷害林沖,后在山神廟與徠富安等密謀火燒草料場時被林衝撞破,死於其刀下。有關他的有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楊柳,豹子頭誤入白虎堂》,第九回《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候火燒草料場》。
陸謙懂得察言觀色,會討好上級。勸林沖把自己的娘子獻給衙內。與這種人稱兄弟,實在可悲。1998版的《水滸傳》中陸謙的扮演者是王全有。
《新水滸》的陸謙
為討花花太歲高衙內歡喜,他不顧朋友的交情,請林衝到酒樓喝酒,趁機把林沖娘子騙到自己家中,施此計來滿足花花太歲的淫慾。林沖知道后,大罵陸謙是個畜生,“我和你如兄若弟,你也要騙我!”林沖三步做一步,跑到陸謙家裡,花花太歲跳牆逃走,林沖就把陸謙家砸得粉碎,然後拿著一把解腕尖刀,徑奔酒樓去找陸謙。陸謙躲到太尉府內,三天都不敢回家。若是此時林沖找到了陸謙,陸謙還有活路嗎?
陸謙
火燒草料場時,陸謙不僅要燒死林沖,還想拾得他一兩塊骨頭回京,到太尉和衙內跟前邀功求賞。恰巧那晚雪下得正緊,林沖離開草料場買酒去了。在山神廟裡,林沖終於遇到來放火燒他的陸謙。林沖取出那口刀來,便去陸謙臉上擱著,正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
有人說:“為上司幹了十件好事,不如與上司同干一件壞事。”這也許就是陸謙信奉的官場哲學,他的所作所為,打的是林沖娘子的主意,是為了討好太尉、滿足花花太歲的淫慾。這是陸謙與太尉、衙內、富安等一同乾的一樁壞事。正因為這是與上司一同乾的,陸謙才不顧朋友的交情,才有恃無恐,才如此拚命。
陸虞候叫聲“饒命,”嚇的慌了,手腳走不動。那富安走不到十來步,被林沖趕上,后心只一槍,又搠倒了。翻身回來,陸虞候卻才行得三四步,林沖喝聲道:“奸賊!你待那裡去!”劈胸只一提,丟翻在雪地上,把槍搠在地里,用腳踏住胸膊,身邊取出那口刀來,便去陸謙臉上擱著,喝道:“潑賊!我自來又和你無甚麼冤讎,你如何這等害我!正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陸虞候告道:“不幹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林沖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把陸謙上身衣扯開,把尖刀向心窩裡只一剜,七竅迸出血來,將心肝提在手裡,回頭看時,差撥正爬將起來要走。林沖按住,喝道:“你這廝原來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頭割下來,挑在槍上。
當今社會,像陸謙這樣信奉“為上司幹了十件好事,不如與上司同干一件壞事”的還是大有人在的。真希望他們引以為戒,能從陸謙之死中吸取教訓。陸謙是死有餘辜。
央視版《水滸傳》的陸謙
2,陸謙一再謀害林沖
3徠,陸謙與林沖兄弟相稱
以上三點無論是誰觸犯了任意一條都是不可寬恕的,所以林沖在殺陸謙時是毫不猶豫的。所以陸謙是死有餘辜,對他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明道德,不殺,也不足以維護法律。
教訓:除惡務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