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事務委員會

華僑事務委員會

簡稱中僑委。主管全國華僑工作的機構。1949年10月,政務院設立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何香凝任主任。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繼續行使原來的職責。何香凝、廖承志先後任主任。1951年10月至1966年5月,廖承志、方方先後任華僑事務委員會黨組小組、黨組書記。“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中僑委領導機構陷於癱瘓狀態。1968年2月,中央派軍代表進駐中僑委。1969年8月,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中僑委軍代表關於下放直屬學校、企業和接待安置歸僑學生工作的請示報告》,原直屬中僑委的學校、華僑農場、工廠全部下放歸所在地方領導管理;原直屬中僑委的華僑旅行服務社總社機構撤銷,業務併入北京旅行社;總社下屬的廣東、福建的華僑旅行社則下放到所在地方。10月,中僑委所屬中國新聞社撤銷,其原有的廣播部、專稿部業務併入新華社,各地分社全部撤銷,人員歸地方。1970年6月,經中央批准,華僑事務委員會撤銷,其業務併入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