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海

詐騙犯

張林海,詐騙犯。

2021年4月20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併判處張林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五百萬元。

人物事件


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間,被告人張林海以實際控制的深圳一點投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點投公司)名義,設立源海金服網際網路P2P借貸平台,公開宣傳各類理財產品,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經審計,一點投公司共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