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市教育局
永州市教育局前身為永州專署教育科,1985年成立零陵地區教育委員會,1994年零陵地區撤地建市,更名為永州市教育委員會。2001年9月機構改革后,成立永州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能是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市屬高等教育,指導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具體職責是:
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研究、現代技術、電化教育及勤工儉學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局機關內設了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科、教師工作科、法制科、審計科、監察室、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民辦教育管理科等科室,所屬事業單位有教育工會、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教育科學研究中心、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勤工儉學管理站、電化教育館(教學儀器站)、湖南廣播電視大學零陵分校、道縣師範學校、祁陽師範學校。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規範性文件;
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主管全市教師工作;
指導、推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結構調整以及教學改革、學校布局調整和規範中小學用書;
擬定職業技術、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制定市屬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
負責各類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管理工作;
制定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研究、現代技術、電化教育及勤工儉學工作。
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事務、財務、文書檔案、教育宣傳及後勤工作。
政工科負責全市教育人事、教師獎勵基金會、校長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編製、人事勞資、老乾和人事檔案工作。
計財科(學生資助中心)負責教育規劃、財務、統計和學校建設評估及學生資助工作。
基礎教育科負責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科負責管理全市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教師工作科(語委辦)負責全市教師培訓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及特級教師申報、語言文字工作。
法制科負責全市教育法制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審計科指導全市教育審計工作,對本系統的財務、基建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監察室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市屬教育單位的黨內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
民辦教育管理科主要承擔擬定全市民辦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市民辦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市民辦教育工作;民辦高級中等學歷教育學校、高中階段文化補習學校、中等教育自學助考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和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的審批;市教育局批准設立的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准工作。
勤工儉學管理站指導管理全市勤工儉學、學校綠化及安全生產工作。
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歸口管理全市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開展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就業培訓及就業推薦工作。
1.永州市教育工會
永州市教育工會系我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學校的民主管理,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2.永州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永州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繫我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學等國家教育和社會考試工作。
3.永州市教育科學研究中心
永州市教育科學研究中心繫我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依據國家教育方針,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效益為宗旨,以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為目標,開展基礎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實驗指導及教學質量監控等工作。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改革的業務指導工作。
4.永州市電化教育館(教學儀器站)
永州市電化教育館(教學儀器站)系我局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對全市中小學校電化教學、實驗教學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制定和落實全市電化、實驗教學和教育裝備工作規劃;負責全市中小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全市中小學現代教育技術資源開發、管理和推廣;負責全市中小學校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指導和應用。
局長:黃贊校
2019年12月,獲得“湖南省中學生物教師實驗能手大賽優秀組織獎”。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