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豐

瀋陽市政協副主席、高級檢察官

李 豐,男,1954年9月生,漢族,遼寧鐵嶺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哲學學士,一級高級檢察官。

個人簡歷


1972年1月至1978年4月任瀋陽新陽機械廠工人;
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在遼寧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84年12月至1985年5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檢察員;
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任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下派鍛煉);
1986年5月至1992年10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
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
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處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6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民法專業在職研究生)
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局級);
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3年4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8年1月經瀋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當選為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須報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后,正式任職。

現任職務


2013年1月當選為政協瀋陽市第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