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
職業介紹的主要形式
職業介紹所是運用市場機制實現勞動者就業和轉換職業的中介機構,是職業介紹的主要形式。
又稱失業介紹所、勞動介紹所。任務是進行就業登記,掌握勞動力資源,介紹、安排勞動力就業,監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共同遵守勞動合同和協議,對閑散勞動力進行組織、管理、業務技術培訓和政治思想教育。
主要任務——①登記、統計失業職工。②調查公、私營企業需要勞動力情況。③籌劃介紹職工就業事宜。④介紹求職人員就業。
職業介紹所在20世紀初產生。西方職業介紹所有官辦和民辦兩種。最初制定職業介紹辦法的是英國的《職業介紹法》。1949年以前,中國也曾設有傭人介紹所,那是官僚資本家以介紹就業為名盤剝失業工人的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初,為解決以前遺留下來的失業問題,國家各勞動局下設勞動介紹所,
1958年以後逐步撤銷。1963年,在國務院發出《全國大中城市恢復和建立勞動力介紹所的通知》之後,這一機構又得以重建。文化大革命期間,職業介紹所再次撤銷。
1978年開始建立勞動服務公司,基本上具有職業介紹所的職能。
現階段,在中國勞動就業問題比較突出,存在大量失業人員的情況下,逐步恢復和發展這一組織機構,對改革勞動制度,合理安排勞動力等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分營利性職業介紹所和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所。其中,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包括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其他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
《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所稱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是指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辦,承擔公共就業服務職能的公益性服務機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使用全國統一標識。
職業介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