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然區劃

綜合自然區劃

綜合自然區劃是區域自然地理學研究進行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在比較全面地認識地域分異規律和具有比較適當的方法論基礎上進行的。

要求


需研究區域各級綜合識,即僅識各組空布征,深析互系;僅掌握區域狀,區域歷史程。,綜合區劃區域研究綜合,反映環境識程衡量研究標誌。確反映客觀存區劃案,僅深化研究論,且區域濟展宏觀研究提供域構基礎資料。

原則


 般則
()統則
(2)相對一致性原則
(3)區域共軛性原則
2 基本原則
(1)綜合性原則
(2)主導因素原則

方法


1 部門區劃疊置法
重疊各部門區劃(氣候、地貌、土壤、植被區劃等)圖,以相重合的網路界限或它們之間的平均位置作為區域界限。
2 古地理法
通過實地古地理和歷史自然地理遺跡的考察,並借鑒有關古籍文獻及地質歷史研究資料,深入探討區域分異產生的原因與過程,並根據自然區域逐級分異產生的歷史過程和相對一致性,劃分出不同性質和不同等級的區域單位。
3 地理相關分析法
運用各種專門地圖、文獻資料以及統計資料對各種自然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作相關分析後進行區劃。
4 主導標誌法
通過綜合分析選取某種反映地域分異主導因素的自然標誌或指標,作為劃分定區界的依據。並且同一級區域單位基本按同一標誌劃分。
5 順序劃分法
自上而下的區劃法
6 合併法
自下而上的區劃法
綜合區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