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光

林志光

林志光,1926年,在國民革命軍東征北伐勝利進軍的鼓舞下,投筆從戎。 1945年春,調任古田縣長。 1948年春初,奉命回縣主政,以期協調矛盾。

人物簡介


林志光(1902-1966),字榮祺,曾用名林超。福建省上杭縣湖洋鄉太平村人,清光緒二十八年生。青少年時先後在村內、縣城讀私塾。

人物事迹


1926年,在國民革命軍東征、北伐勝利進軍的鼓舞下,投筆從戎。后受推薦,去粵入黃埔軍校第五期政治科學習。畢業后,分派在國民革命軍張貞師所部任職,屢受提升。
1936年調軍委會執法總隊,在廬山、武漢等地執勤。抗日戰爭初,調回福建,任德化縣長、省保安處直屬梅列訓導營營長、保安處特別黨部書記長,領少將軍銜。
1942年,奉命回縣籌建三民主義青年團(下稱“三青團”)上杭縣分團,成為縣內煊赫一時的風雲人物。還創辦《精誠報》,自任發行人,該報為民國期間縣內先後刊行的幾種小報中,存在時間較長、發行量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四開小報。
1945年春,調任古田縣長。一年後又調省籌建三青團福州區團,兼任省支團機關報《南方日報》社長。
1947年秋後,參與縣內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活動,經國民黨中央圈定為候選人。在競選中曾印發《告全縣父老兄弟姐妹書》,提出要忠實反映民意,促進地方建設,實現孫中山的“耕者有其田”主張,要求選民投他一票。在五個競選人中,以得票最多當選。其時縣長齊登萊因集團貪污,受到縣參議會的猛烈抨擊,縣政工作陷於癱瘓。
1948年春初,奉命回縣主政,以期協調矛盾。期間,還擔任“CC組織”(即中統)負責人。在就職儀式上,發表施政演說,重申在競選“國大”時的心愿,要竭盡其力,為桑梓興利除弊,推行新政,是年夏初,出席國民政府的行“憲”“國大”,曾聯名提出實行“耕者有其田”以解決土地問題的提案。他平素為人正直,待人和氣,不徇私情,屬員、親信在背後稱之為“鐵面”。胞姐之子謝某,在湖洋水口攔路搶劫,他不顧舅甥私情,捉拿歸案予以處決。秋後調任南平縣長。
1949年5月21日回縣,巧遇老朋友傅伯翠、練惕生,毅然參加閩西起義,任閩西義勇軍副司令員。6月上旬,奉命率部解放長汀,堵擊國民黨軍胡璉部潰軍由贛入閩,命其姑表弟梁昭的連隊擔任前鋒,突入汀城,在爭奪北山口制高點的惡戰中,梁昭犧牲,他立即命副連長、親外甥謝松壽接替,毫無偏護私心,得到所屬指戰員的敬佩。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司令部對其親自率部指揮戰鬥,曾予記功嘉獎,1949年七八月間,胡璉部屬下王靖之部盤踞上杭縣城,起義領導人轉入農村,繼續組織力量,阻擊胡璉部下鄉騷擾。當時王靖之懸賞重金,並多次“圍剿”其家鄉,在緊緊追捕未達到目的后,又玩弄誘降花招,他一本起義初衷,堅貞不渝,頂住壓力,經受了嚴峻考驗,直至胡部逃離上杭。
1950年,他隨李漢沖前往廣東,經組織調送參加武漢中原革命大學政治研究班學習。學習結束后,回廣東參加土改、清匪、反霸工作。隨後,在廣東省政協及省政府參事室任職。
1966年6月因受“文化大革命”的衝擊,含冤在梅縣棄世,終年65歲。
1979年12月,廣東省革命委員會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