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

騰訊公司開發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營銷軟體

微信公眾號是開發者或商家在微信公眾平台上申請的應用賬號,該帳號與QQ賬號互通,平台上實現和特定群體的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的全方位溝通、互動。形成了一種主流的線上線下微信互動營銷方式。

2016年1月18日,騰訊在北京發布消息稱,中國政務微信公號已逾10萬。2018年4月,騰訊已查處9.9萬多個違規公眾號。11月16日,微信公眾平台發布公告稱,個人註冊公眾號數量上限調整為1個。

2019年12月26日,微信公眾號文章無法打開,點擊文章鏈接后顯示空白。隨後,微信團隊道歉,公眾號後台大部分功能已經修復。

備案登記


2014年8月5日晚間,廣東省肇慶市政府發布通知稱,為加強該市微信公眾號管理工作,將開展普查和登記備案。通知規定備案對象為該市範圍內註冊使用微信公眾號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黨政部門、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傳統媒體和網媒、通信運營商、工商企業等,備案內容包括微信公眾號的基本情況、使用者資料、聯繫方式等。

註冊數量調整


根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七條:“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同一主體在同一平台註冊公眾賬號的數量合理設定上限”,為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打造健康有序的內容生態,在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切實履行平台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帳號管理,即日起,公眾號註冊將做以下調整:
1、個人主體註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5個調整為2個;
2、組織類主體註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50個調整為5個。
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多註冊帳號的組織和個人,可在註冊時發起申請流程,經微信公眾平台初審,並報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將適當放寬帳號註冊數量。

發展沿革


2020年6月29日,微信公眾號增加兩項新功能,在文章底部新增了“分享”和“贊”。其中,用戶點擊“分享”可“分享到朋友圈”或“發送給朋友”。這兩項新功能已陸續全量開放。
2021年4月14日,公眾號文章留言功支持用戶之間互相回復留言,用戶可以在公眾號文章下“蓋樓”。目前該功能僅開始小範圍測試。

服務協議


協議的範圍

1.1本協議是你與騰訊之間關於你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所訂立的協議。“騰訊”是指騰訊公司及其相關服務可能存在的運營關聯單位。“用戶”是指註冊、登錄、使用微信公眾帳號的個人或組織,在本協議中更多地稱為“你”。“其他用戶”是指包括訂閱用戶、其他微信公眾帳號用戶和微信用戶等除用戶本人外與微信公眾平台服務相關的用戶。
1.2本服務是騰訊微信針對個人或企業用戶推出的合作推廣業務,用戶註冊微信公眾帳號后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台進行品牌推廣。微信用戶關注微信公眾帳號后將成為該帳號訂閱用戶,微信公眾帳號可以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送消息與訂閱用戶進行互動。
1.3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騰訊服務協議》、《QQ號碼規則》以及《騰訊微信使用條款和隱私政策》,且你在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某一特定服務時,該服務可能會另有專項的服務聲明,相關業務規則及公告指引等(以下統稱為“專項規則”)。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布,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你同樣應當遵守。你對前述任何專項規則的接受,即視為你對本協議全部的接受。

註冊與認證

2.1用戶在使用本服務前需要註冊一個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公眾帳號可通過QQ號碼或電子郵箱帳號進行綁定註冊,請你使用未與微信帳號已綁定的QQ號碼或電子郵箱帳號註冊微信公眾帳號,如公眾號:每日經典(meirijingdian)。騰訊有權根據用戶需求或產品需要對帳號註冊和綁定的方式進行變更,關於你使用帳號的具體規則,請遵守《QQ號碼規則》、相關帳號使用協議以及騰訊為此發布的專項規則。
2.2用戶符合一定條件后可以對微信公眾帳號申請微信認證。認證帳號資料信息來源於微博認證等渠道,微信公眾平台不再對認證帳號信息進行獨立審查,認證流程由認證系統自動驗證完成。用戶應當對所認證帳號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有效性獨立承擔責任,與微信公眾平台無關。如因此給騰訊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信息保護


3.1用戶在申請本服務過程中,需要填寫必要的信息,請保持這些信息的真實、準確、合法、有效並注意及時更新,以便騰訊向你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或更好地為你提供服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請你填寫真實的身份信息。若你填寫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則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在使用過程中受到限制。
3.2騰訊與用戶一同致力於個人信息的保護,保護用戶個人信息是騰訊的一項基本原則。未經你的同意,騰訊不會向騰訊以外的任何公司、組織或個人披露你的個人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3用戶應對通過本服務了解、接收或可接觸到的包括但不限於其他用戶在內的任何人的個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你不應以搜集、複製、存儲、傳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你自行承擔。

內容規範

4.1本條所述平台內容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微信公眾帳號頭像、名稱、用戶說明等註冊信息及認證資料,或文字、語音、圖片、視頻、圖文等發送、回復或自動回復消息和相關鏈接頁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所產生的內容。
4.2用戶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如下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內容: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3用戶理解並同意,微信公眾平台一直致力於為用戶提供文明健康、規範有序的網路環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製作、傳播如下干擾微信公眾平台正常運營,以及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內容:
(1)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騷擾、垃圾廣告或信息的;
(3)涉及他人隱私、個人信息或資料的;
(4)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利的;
(5)含有其他干擾微信公眾平台正常運營和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內容的信息。

賬號管理

(1)微信公眾號的賬號要簡短、好看便於記憶;
(2)標誌性的二維碼;
(3)線上:正確的推廣途徑,導航不是萬能的;
(4)線下的投放;
(5)活動的配合。

使用規則

5.1本條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所進行的任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註冊登錄、申請認證、帳號運營推廣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所進行的行為。
5.2用戶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進行如下行為:
(1)提交、發布虛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義的;
(2)強制、誘導其他用戶關注、點擊鏈接頁面或分享信息的;
(3)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誤導、欺騙他人的;
(4)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利的;
(5)申請微信認證資料與註冊信息內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廣內容與註冊信息所公示身份無關的;
(6)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帳號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運營平台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
(7)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本服務和相關係統;
(8)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的;
(9)製作、發布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為商業目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犯其他用戶合法權益、干擾產品正常運營或騰訊未明示授權的行為;
(11)申請提交后3-7個工作日內可正常使用。

數據儲存


7.1騰訊不對你在本服務中相關數據的刪除或儲存失敗負責。
7.2騰訊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單個用戶在本服務中數據的最長儲存期限,並在伺服器上為其分配數據最大存儲空間等。你可根據自己的需要自行備份本服務中的相關數據。
7.3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服務被終止或取消,騰訊可以從伺服器上永久地刪除你的數據。服務停止、終止或取消后,騰訊沒有義務向你返還任何數據。

風險及免責

8.1用戶理解並同意,微信公眾平台僅為用戶提供信息分享、傳播及獲取的平台,用戶必須為自己註冊帳戶下的一切行為負責,包括你所發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以及承擔因平台使用行為產生的結果。用戶應對微信公眾平台中的內容自行加以判斷,並承擔因使用內容而引起的所有風險,包括因對內容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有效性的依賴而產生的風險。騰訊無法且不會對因用戶行為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如果你發現任何人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以其他不當的方式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請立即向微信公眾平台舉報或投訴,我們將依法進行處理。
8.2用戶理解並同意,因業務發展需要,騰訊保留單方面對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在任何時候不經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暫停、限制、終止或撤銷的權利,用戶需承擔此風險。

知識產權聲明

9.1騰訊在本服務中提供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網頁、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圖表等)的知識產權均歸騰訊所有,但騰訊用戶在使用本服務前對自己發布的內容已合法取得知識產權的除外。
9.2除另有特別聲明外,騰訊提供本服務時所依託軟體的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歸騰訊所有。
9.3騰訊在本服務中所使用的“QQ”、“騰訊”、“TENCENT”及企鵝形象等商業標識,其著作權或商標權歸騰訊所有。
9.4上述及其他任何騰訊依法擁有的知識產權均受到法律保護,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你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使用或創造相關衍生作品。

帳號管理

6.1微信公眾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后,獲得微信公眾帳號的使用權,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騰訊公司因經營需要,有權回收用戶的微信公眾帳號。
6.2用戶有責任妥善保管註冊帳戶信息及帳戶密碼的安全,用戶需要對註冊帳戶以及密碼下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用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向他人透露帳戶或密碼信息。在你懷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帳戶或密碼時,你同意立即通知騰訊公司。
6.3用戶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正確、適當地使用本服務,如用戶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騰訊公司有權依據本協議終止對違約用戶微信公眾帳號提供服務。同時,騰訊保留在任何時候收回微信公眾帳號、用戶名的權利。
6.4用戶在註冊微信公眾帳號時,系統將為你自動匹配微信號,你可以對微信號進行設置,但僅可設置一次,設置微信號后將無法修改。
6.5用戶註冊微信公眾帳號后如果長期不登錄該帳號,騰訊有權回收該帳號,以免造成資源浪費,由此帶來問題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分類及區別

微信公眾號分為訂閱號和服務號。
1、訂閱號,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可以申請,每天群發一條信息,認證後有自定義菜單。沒有高級介面,不能用開發模式。
2、選擇服務號,只面向企業或組織機構申請註冊,申請后自帶自定義菜單。認證后可以有高級介面,每周群發一條信息。均不可主動添加微信好友。
註:訂閱號、服務號在通訊錄里被歸類,用戶可以去訂閱號的列表中找到已關注訂閱號推送的信息,但是不會主動在列表中提醒有新消息,需要用戶自己去看。服務號、訂閱號認證均需300元/年。

法律責任

10.1如果騰訊發現或收到他人舉報或投訴用戶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騰訊有權不經通知隨時對相關內容進行刪除,並視行為情節對違規帳號處以包括但不限於警告、刪除部分或全部訂閱用戶、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帳號封禁直至註銷的處罰,並公告處理結果。微信認證帳號除上述處罰措施外,騰訊有權取消其帳號認證身份,並視情節決定臨時或永久封禁相關帳號認證資質。
10.2用戶理解並同意,騰訊有權依合理判斷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違法違規的任何人士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並依據法律法規保存有關信息向有關部門報告等,用戶應獨自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10.3用戶理解並同意,因你違反本協議或相關的服務條款的規定,導致或產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張的任何索賠、要求或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你應當賠償騰訊與合作公司、關聯公司,並使之免受損害。

生效與變更

11.1用戶使用本服務即視為你已閱讀並同意受本協議的約束。
11.2騰訊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條款。你可以在相關服務頁面查閱最新版本的協議條款。
11.3本協議條款變更后,如果你繼續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即視為你已接受修改後的協議。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後的協議,應當停止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

其他

12.1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騰訊服務協議》、《QQ號碼規則》、《騰訊微信使用條款和隱私政策》以及專項規則等,上述內容與本協議存在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12.2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12.3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不包括衝突法)。
12.4若你和騰訊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你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協議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本身並無實際涵義,不能作為本協議涵義解釋的依據。
12.6本協議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仍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運營方法


1、不要一個人坐在家裡學習微信營銷,要經常去一些微信營銷的QQ群,看一看大家都在聊什麼,在這些群里你能學到很多東西。
2、針對微信的認證對提升企業的信任度很重要,所以想盡一切方法早一點通過微信認證,越往後越難辦理,先大亂后大治。
3、推送,不一定要每一次都推送文章,推廣一些小的知識和技巧,以及笑話。旅遊,自駕,也是很好的方法,只要能幫助到潛在顧客和讀者都可以,每一次都推送一條跟微博一樣的內容,因為信息量小,不會影響訂閱客戶的生活,並且可以學到新的知識,這樣的公眾賬號是很受歡迎的。
4、見到很多人,經常用微信向自已的朋友推銷產品,這是錯誤的做法。這麼做可能會讓你失去這個朋友,如果你想利用微信做生意,請重新申請一個賬號,用來銷售產品,千萬不要向自已的朋友推銷產品,這樣會讓朋友感到你這個人太沒有人情味,太功利什麼都跟著利益跑,很多朋友都會離你而去。
5、微信的內容,選擇合適的圖片很重要,經常去和相關的微博和網站里獲取一些行業里的圖片,做微信營銷要重視細節。並且圖文要匹配不能文不對圖。細分版塊,因為版塊是供不同層次客戶選擇分享的,也是讓讀者有挑選的餘地。
6、推送內容,晚上或者下午推送內容最好,因為要考慮這些時間段讀者有足夠的時間來閱讀,白天推送內容,適合做產品的促銷,當時顧客可以訂購產品,帶來產品真正的銷售。
7、企業先學好服務500、1000個微信客戶,用戶多少不代表營銷能力,僅僅是一個數量,用戶的互動價值和關注價值才是微信營銷的核心,多創造和讀者溝通的話題,讀者關心的話題讓整個公眾賬號活躍起來。
8、水不流動就變成死水,公眾賬號沒有活躍度就是一個死號,所以每天的內容編輯是活躍的核心價值,如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就沒有任何價值。
9.微信營銷要結合當地市場的消費觀,地理文化,地域文化等一切作為參照,否則你所有的內容和辛苦都白費,經營微信營銷的企業應該為行業帶去獨立的見解,推動行業發展為主導,服務顧客為導向。
10、重視互動。因為它不像微博,可以吸引大量的人轉發和評論,只有通過與顧客的溝通來取得顧客的信任。

營銷案例


自2012年8月18日開通微信公眾平台以來,各大品牌積極搶注,但微信貌似還沒有為公眾賬號營銷做好充足的準備,賬號只能通過各種宣傳二維碼方式來被動等待關注,相對微博來說想要增長粉絲量就困難得多。存在以下幾種推廣和互動方式來綁定微信粉絲。

線下籤到有禮

對於公眾賬號來說,不能登錄手機微信,享受不到查找附近的人和搖一搖這樣的福利,只能在對外宣傳上下功夫來推微信二維碼來吸引粉絲,我們經常能看到戶外廣告、電梯廣告、宣傳彩頁、易拉寶上都有微信二維碼的露出,靜靜的等待著被關注。雖然公眾微信不能玩早期微博轉發有獎的形式來吸引粉絲,但可以通過線下活動簽到來增加粉絲。
適用於:展會、會議、影院、咖啡館的聚眾地點。

微生活會員卡

微信的微生活會員卡是針對地標購物中心的營銷方式,通過微信掃描商場二維碼獲得微生活會員卡,可享受商家的優惠,獲知商家優惠信息和一些特權優惠政策。
適用於:餐飲、商場、超市、百貨等。

回復有心機

公眾平台後台可設置的自定義條目上限是200條,如果是單純的設置你好、地點、簡介等關鍵詞就太平庸了,反而讓新粉絲感到無趣。在此基礎上就要動一下腦筋,繼續挖坑,例如:首先設置關注自動回復內容:“很高興關注我們XXXX,請回複數字1了解我們,輸入2了解優惠,輸入3了解禮品,輸入4了解地點……”,以此類推,這樣引起新粉絲進行互動,當粉絲輸入數字后,還可以設置下一條內容,一步一步讓自定義回復更有趣味性。

陪聊

細心的公眾賬號維護專員可以發現公眾平台已經提供了基本的會話功能,可以主動與微信粉絲髮起會話進行交互溝通,但粉絲越多,陪聊的人工成本越大,需要根據自身的經營範圍而考慮是否採取這種方式。

微社區互動

微社區是基於微信公眾賬號的互動社區,它可以廣泛應用於微信服務號與訂閱號,是微信公眾號運營者打造人氣移動社區、增強用戶黏性的有利工具。
微社區解決了同一微信公眾賬號下用戶無法直接交流、互動的難題,把公眾賬號“一對多”的單向推送信息方式變成用戶與用戶、用戶與平台之間的“多對多”溝通模式,雙向交流給用戶帶來更好的互動體驗,讓互動更便捷、更暢快。
微社區首次把web2.0的交互模式引入了微信公眾平台,基於話題和共同興趣,結合發帖和回復,促使用戶從被動的信息接收者轉向移動網際網路信息創造者,在公眾賬號與用戶,用戶與用戶之間的互動中共同完成內容製造和傳播。
適用於:自媒體人

微小店

微信小店功能
微信公眾平台本次更新增加了微信小店功能,微信小店基於微信支付,包括添加商品、商品管理、訂單管理、貨架管理、維權等功能,開發者可使用介面批量添加商品,快速開店。
必須是已微信認證、已接入微信支付的服務號,才可在服務中心中申請開通微信小店功能。
公眾號可通過以下五步,完成微信開店。具備開發能力的用戶,可基於介面實現更靈活的功能。
第一步:添加商品
1.選擇類目;
2.然後再按照指引填寫商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商品名稱、商品圖片、運費、庫存、詳情描述等。
第二步:商品管理
1.商品分組管理:可以設置不同的分組來管理商品,分組可用於將商品填充到貨架中;
2.商品上下架:可以快速對商品進行上下架操作。
第三步:貨架管理
1.貨架的定義:商家用於承載商品的模版,每一個貨架是由不同的控制項組成的;
2.選擇完貨架之後,商家可以將分組管理裡面的商品添加到貨架中;
3.發布貨架;將編輯好的貨架點擊發布,然後複製鏈接,鏈接可以填入自定義菜單中,或者下發商品消息中。
第四步:小店概況
可以查看小店所有的數據信息:訂單數、成交量等。
第五步:訂單管理
用戶支付成功會會生成一筆訂單,商家可以查詢訂單,並進行發貨等操作。

喜歡作者

2018年6月6日,微信公眾平台發布消息,公眾號讚賞功能升級為“喜歡作者”,開啟了讚賞的文章在原創文章底部有“喜歡作者”的入口。在iOS版和Android版微信上都可以使用。

轉載

2018年6月27日,微信官方宣布,微信公眾平台上線開放轉載功能,文章可以直接被轉載,不需要人工再次確認,大大地簡化了轉載流程,而轉載文章也可以讚賞作者了。

相關事件


2014年6月6日,微信平台公布微信整頓公眾號集贊行為處理機制,微信公眾號累計發現一次集贊行為,封號7天;累計發現兩次集贊行為,封號15天;累計發現3次集贊行為,封號30天;累計發現4次集贊行為,永久封號且不解封。2014年6月9日起,微信採用技術+人工舉報方式對集贊行為進行全平台清理和規範。
2014年8月5日晚間,廣東省肇慶市政府發布通知稱,為加強該市微信公眾號管理工作,將開展普查和登記備案。通知規定備案對象為該市範圍內註冊使用微信公眾號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黨政部門、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傳統媒體和網媒、通信運營商、工商企業等,備案內容包括微信公眾號的基本情況、使用者資料、聯繫方式等。
根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七條:“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同一主體在同一平台註冊公眾賬號的數量合理設定上限”,為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法規,打造健康有序的內容生態,在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切實履行平台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帳號管理,即日起,公眾號註冊將做以下調整:
1、個人主體註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5個調整為2個;
2、組織類主體註冊公眾號數量上限由50個調整為5個。
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多註冊帳號的組織和個人,可在註冊時發起申請流程,經微信公眾平台初審,並報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將適當放寬帳號註冊數量。
2019年12月26日,微信公眾號文章無法打開,點擊文章鏈接后顯示空白。隨後,微信團隊道歉,公眾號後台大部分功能已經修復。
2020年8月,國家網信辦依法查處了一批涉未成年人違法違規行為的網站平台,微信公眾號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