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研合作
專業術語
產學研合作是專業術語,指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之間的合作,通常指以企業為技術需求方與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學校為技術供給方之間的合作,其實質是促進技術創新所需各種生產要素的有效組合。
隨著高校功能從人才培育、科學研究到社會服務的延伸,高等教育、科技、經濟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強。尤其是在知識經濟社會中,大學將被推向社會發展的中心,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以信息技術為標誌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對產學研合作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其中,斯坦福大學對師生創業和建立學術界與產業界合作的積極支持,創造了“矽谷”的經濟奇迹,使產學研合作在高新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今世界,成為推動經濟和整個社會發展的一種最強勁的動力。
產學研合作中的“產”是指產業界及各類產業中依託技術創新的現代企業和現代企業家;“學”泛指學術界;“研”主要指以進行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各類技術開發為中心的應用型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中的科研機構。在我國,“產學研合作”一般是指高校、科研機構與產業界的合作。其涵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產學研合作”是指教育與生產勞動有機結合以及科學研究在人才培養、科技開發和生產活動中的有機結合。狹義的產學研合作僅指高等學校、企業和科研院所三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所進行的合作與交流。
國內外產學研合作的形式包括:高校和企業自主聯合科技攻關與人才培養;共建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實驗室;建立科技園區,實施科學研究與成果孵化;建立基金會,設立產學研合作專項基金;吸納企業公司和社會資金成立學校董事會,建立高校高科技企業;高校與地區實行全方位合作等。其中,大學科技園作為教學、科研與產業相結合的重要基地,成為高校技術創新的基地、高新技術企業孵化的基地、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的基地和高新技術產業輻射催化的基地。
產學研合作模式是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雙方為實現特定目的的具體的行動方案,是將二者聯繫起來的對接方式,任何一種模式的形成實際上都是一個動態博弈的結果,是合作雙方在責任、權利、利益、風險等方面所達到的一個平衡。可以將合作模式看成是合作雙方實力、環境、目的等因素在一定範圍內的函數。並且不存在一個萬能的函數,任何合作模式都只在其適應的條件下滿足函數方程,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合作雙方的改變等原因,一旦要素的變化超過了函數所適應的範圍,原本適應雙方需要的合作模式可能也會變得不合適,需要選擇新的函數尋找新的合作模式。
產學研合作按合作主體的關係可分為:校內產學研合作模式、雙向聯合體合作模式、多向聯合體合作模式、中介協調型合作模式。
1.校內產學研合作模式
高校為促進教學與科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籌措教育經費,利用校內自身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自己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和人才優勢,創辦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並將經營實體與教學實習基地合二為一,以達到人才培養、科研發展與經營效益並舉的目的。
該模式的優勢在於,便於學校統一有效地管理和規劃;能更好更快地把學校的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能促進學校主動進行市場定位,加強與社會的聯繫;能快速地獲得收益,為學校創造新的就業崗位,緩解人事體制改革帶來的人力資源閑置的壓力;能較好協調教學、科研與產業間的關係。但該模式由於學校既是企業的創辦者,又是企業的經營者,因而自己的優勢不在商品的生產與經營,而是人才、科研與技術,把精力花在合作的經營上,就勢必偏離教學與科研的中心。
2.雙向聯合體合作模式
高校的主要任務是培養人才,市場化的經營與生產不是高校的優勢,學校市場開發能力弱,校內企業資產薄弱。在這種情況下,高校的產學研有必要與校外企業結合。通過與高校合作,校外企業獲得了人才、成果與技術的有力支撐,提高了企業開發新產品的能力,促進了企業的不斷發展與市場份額的拓寬。
該模式的特點是迅速直接,合作多以單個項目或成果為主,優勢互補明顯,主要側重一次性操作,技術轉讓、項目轉讓、服務諮詢、人員培訓是其主要形式,轉讓或項目履行完成,合作終止,學校無須再投資,不承擔什麼風險。然而,這種合作模式由於是限於直接利益雙方,因行業差異導致各自不同的出發點,引發諸如觀念與認識上、權益與利益上、信息與溝通上、經費與政策上等的分歧難以調和,致使合作成功率不高。
3.多向聯合體合作模式
市場是有風險的,誰都想把風險化解到最低程度。有的成果、特別是大型項目,儘管有市場,因投資大,是雙方合作無法解決的,於是就出現以三主體為主要形式的多向合作模式。三向包括:技術成果方(高校)、出資方(金融機構或個體資本投資者)與生產經營企業。
其特點是:合作緊湊規範,風險低,合作期限長潛力大,收益明顯。由於投資需求大,出資方非常謹慎,合作前期的談判頗費周折,有的技術成果方涉及到多所高校,幾方同樣存在著權益與利益的問題,故成功率較低。該模式追求的是規模效益,大市場。
4.中介協調型合作模式
由於前幾種合作主體都是直接利益方,在合作的整個過程中,有的分歧難以消除,如技術成果的成熟度問題、資金投入是否到位、產品開發與市場進入是否有效、權益與利益的擁有與分配標準等。另外,經常因為信息交流渠道不暢導致校方成果價值與企業方的市場機會流失。於是,近年出現了以中介機構為紐帶的合作模式。中介機構有政府的生產力促進中心、高校產業推廣服務中心、社會科技推廣服務機構以及一些媒體附屬的科技成果傳播機構等。
其特點是:廣泛收集產學研合作的供需信息,多形式傳播信息,主動牽線搭橋,以中介人的身份協調各方分歧,並提供某種形式的擔保,負責信息真實性的調查與利益分割等,可潛意識地降低供需多方的風險程度,促進合作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