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蘭劍
成都錦江賓館總經理
曹蘭劍,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江蘇南京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0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1980年01月至2010年05月,在四川錦江賓館工作。2010年06月至2017年07月,任四川旅遊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2019年12月,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蘭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1980年01月至2010年05月,在四川錦江賓館工作,歷任培訓部副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餐飲部經理,副總經理、餐飲部經理,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10年05月至2010年06月,任四川錦江賓館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2010年06月至2017年07月,任四川旅遊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四川錦江賓館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2017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四川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違紀被查
2019年9月19日,據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四川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曹蘭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2月,經查,曹蘭劍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發放補貼;目無規矩,擅權妄為,在職務晉陞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為他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
曹蘭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蘭劍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